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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常见问题解答第2页

发布日期:2019-04-26 来源:会计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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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所属地区如何选择?

答:个人采集页面上方有“所属地区”选项。 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1、在哈市区的中直、省直单位在职在岗人员,及在哈市区的部属、省属院校在校生选择“省直/省直”进行采集。

2、其他单位在岗在职人员选择工作所在地,在校学生选择学籍所在地,其他人员选择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所在地进行采集。

七、参加继续教育期间可否修改所属地?

答:继续教育为属地管理。参加继续教育期间不要办理调转(修改所属地),应待继续教育记录登记完毕后再办理调转,以免无法登记继续教育记录。

八、单位所在地和实际工作地不一致如何提供证明材料?

答:单位派出人员实际工作地址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单位地址不一致的,应在工作证明材料中正常填写单位地址,并补充注明实际工作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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