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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资本/股本会计分录
股份有限公司应设置“股本”科目,其他各类企业应设置“实收资本”科目,反映和监督企业实际收到的投资者投入资本的情况。
“实收资本”科目贷方登记企业收到投资者符合注册资本的出资额;借方登记企业按照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减少的注册资本额;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实有的资本额。“实收资本”科目应按照投资者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为了反映和监督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情况,股份有限公司应设置“股本”科目。该科目贷方登记已发行的股票面值;借方登记经批准核销的股票面值;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发行在外的股票面值。“股本”科目应当按照股票的类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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