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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退回会计处理

发布日期:2020-09-20 来源:会计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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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退回会计处理

销售退回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在质量、规格等方面不符合销售合同规定条款的要求,客户要求企业予以退货。企业销售商品发生退货,表明企业履约义务的减少和客户商品控制权及其相关经济利益的丧失。已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除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外,企业收到退回的商品时,应退回货款或冲减应收账款,并冲减主营业务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科目。

收到退回商品验收入库,按照商品成本,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如该项销售退回已发生现金折扣,应同时调整相关财务费用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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