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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微山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23 来源:会计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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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微山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

关于开展2026年微山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微财字〔2026〕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微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和其他经济组织:

为全面提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质量,促进会计人员知识更新,不断提高会计人员能力素质和专业水平,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和《济宁市财政局做好202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济财会〔202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分工

我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包含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专业科目由县财政局负责,公需科目按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进行。本通知所称继续教育专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

二、继续教育对象

我县辖区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前须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完成信息采集。

三、继续教育学分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每年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60学分。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参加会计资格考试、职称评审、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的必要条件。

四、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内容和形式

(一)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内容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财会〔2022〕35号)规定,继续教育内容设置专业通识知识、专业核心知识和专业拓展知识三个类别。

(二)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形式

我县会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形式主要有网络教育和视同继续教育等形式。

1.网络教育。参加网络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山东财经大学(山财培训网)和睿信会计网校两家培训网站中自行选择其中1家进行注册学习,不能重复选择。

2.视同继续教育。参照《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有关要求执行。

五、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登记

专业继续教育记录登记分为财政部门统一登记和个人申报—财政部门审核登记两种方式。

(一)财政部门统一登记

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其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由财政部统一登记。

参加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省会计学会培训以及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会计人员,其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由省财政厅于2026年12月31日前统一登记。

参加网络教育的会计人员,其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于完成次日自动对接至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

没有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完成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无法进行继续教育登记。

(二)个人申报—财政部门审核登记

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升级并通过考试,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公开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通过全国税务师统一考试《财务与会计》科目、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科目的,由会计人员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报并上传证明材料,由县财政局进行审核登记。

个人申报路径: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继续教育学分申请—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申请。

六、其他说明事项

(一)202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时间:自2026年3月6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参加学习的学员请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姓名进行登录学习;逾期未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学员可进行补学,补学费用由个人承担,实行网上缴费。

(二)学习期间如遇有问题,请与培训教育机构进行在线交流或拨打咨询电话。

1.山东财经大学(山财培训网)

咨询电话:400-875-0266

2.睿信会计网校

咨询电话:400-615-0689

3.微山县财政局

咨询电话:0537-8222790

 

微山县财政局

202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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