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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四川省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省内合格标准

发布日期:2019-03-24 来源:会计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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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四川省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省内合格标准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四川省2018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评审使用的省定合格标准的通知

川人社办发〔2019〕25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统考办字〔2018〕2号)精神和我省2018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情况,经商省统计局,现将四川省2018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评审使用的省定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评审使用的省定合格标准为80分,(试卷满分为150分),该合格标准在全省范围1年内有效。
 
  二、请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发布等相关工作。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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