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负责对系统财政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审计;
4.负责系统财政性资金支出的绩效评价工作;
5.负责对系统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和处置情况审计;
6.负责对系统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资采购招标工作和相关经济活动审计;
7.负责对系统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审和离任审计工作;
8.负责系统有关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9.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23351237
机构名称:(三十六)行政保卫处
工作职责:1.负责拟订行政后勤管理和安全保卫的相关制度规定并督促检查落实,指导系统行政管理和安全保卫等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2.指导系统公共办公场所、设施管理及维护工作;负责委机关公共办公场所、设施和单位自管产职工住房的管理及维护工作;
3.负责系统政府采购、招标工作;
4.指导系统固定资产、装备管理工作;负责委机关固定资产登记、统计、调剂、处置等工作;
5.指导系统基础建设工作;负责委机关基础建设工作;
6.负责系统保卫、消防安全、卫生防疫、防汛等有关工作;
7.指导系统节能降耗工作;负责委机关节能降耗工作;
8.指导系统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委机关车辆管理工作;
9.负责系统驾驶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委机关驾驶员管理工作;
10.负责委机关办公用品采购、配备及维修工作;
11.负责委机关干部体检工作;
12.负责服务中心管理工作及大型活动后勤保障工作;
13.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23350025
机构名称:(三十七)老干部处
工作职责:1.负责系统离退休干部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拟订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规划;
2.负责指导系统离退休工作机构的组织建设、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3.负责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组织系统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和委属单位离退休干部活动站(点)的建设;
5.负责系统离退休干部的统计和信息采集工作;
6.配合做好委机关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
7.负责委机关离退休干部的保健查体工作;
8.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名称:(三十八)机关党委
工作职责:1.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委党委的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
2.负责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负责拟订健全各项党建制度,推动党建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4.负责指导党组织加强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党员发展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
6.负责政工队伍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7.负责指导委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8.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计划生育工作;
9.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名称:(三十九)专员办公室
工作职责:1.负责组织对委属单位贯彻落实委党委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2.负责组织总监、专员对具体工作或课题开展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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