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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注协关于2022年另行组织一次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9-06 来源:会计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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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注协关于2022年另行组织一次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公告

关于2022年另行组织一次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公告

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已于8月26日至28日举办,因受疫情影响,部分地区暂缓组织考试。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财考〔2014〕7号),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本着“考生至上”的原则,我们将为暂缓组织考试的地区另行统一组织一次考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专业阶段

2022年9月23日(星期五)

08:30-11:30     会计(第一场)

13:00-15:00     税法(第一场)

17:00-19:00     经济法(第一场)

2022年9月24日(星期六)

08:30-11:00     审计

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17:00-19:0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2022年9月25日(星期日)

08:30-11:30     会计(第二场)

13:00-15:00     税法(第二场)

17:00-19:00     经济法(第二场)

(二)综合阶段

2022年9月24日(星期六)  

8:30-12:0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14:00-17:3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二、相关政策

1、参考人员范围为暂缓组织考试地区已报名成功的考生。

2、对于作出继续组织考试决定的考区,可为符合条件的考生提供是否继续参考的选择权。如考生选择不参加考试,可为考生退还报名费并将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相关考生请于2022年9月5日至9日(每天8:00-17:00)登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简称网报系统)选择退费,未按时申请的,默认为可以参加考试。具体退费流程请关注各地省级注协官网发布的公告。

可以参加另行统一组织考试的符合条件的考生,请于2022年9月19日至22日(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3、对于作出取消考试决定的考区,为考生退还报名费并将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

另外,已于8月26日-28日完成全国统一考试的考区,如有考生受当地疫情防控政策影响被管控隔离无法按时参加考试的,对该部分考生执行暂缓组织考试考区相同政策。具体安排请关注各省级注协官网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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