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在确认收入时说法不正确的是
根据2017年新准则,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在确认收入时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企业应当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B.履约进度的确定方法是产出法或投入法
C.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企业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D.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企业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按照预计能够收回的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答案:D
答案解析:2017年新准则第十二条规定,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企业应当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其中,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企业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对于类似情况下的类似履约义务,企业应当采用相同的方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企业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本文由会计考试网(www.kjks.net)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热门资讯
推荐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