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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税局关于2017年10月份纳税申报期限顺延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因国庆节节假日,2017年10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顺延8个工作日,即2017年10月份申报纳税期限为10日的税种顺延至10月20日,2017年10月份申报纳税期限为15日的税种顺延至10月25日。请及时做好申报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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