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天津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入口:http://credit.scjg.tj.gov.cn
一、应报送公示主体
在我区范围内设立登记的下列类型市场主体,需要报送公示“多报合一”年报(已注销及被吊销营业执照除外):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私营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以上企业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
(二)个体工商户。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
(四)海关管理企业。
2018年设立登记的市场主体,自2019年起报送并公示“多报合一”年报。
海关管理企业名单每年由海关总署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供,企业报送的年报信息由市场监管总局向海关总署推送共享。
二、“多报合一”年报的时间
2019年1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三、“多报合一”年报报送公示途径
(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须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tjcredit.gov.cn)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津)(http://www.gsxt.gov.cn)向市场监管机关报送“多报合一”年报,并向社会公示。
(二)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tjcredit.gov.cn)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津)(http://www.gsxt.gov.cn)向市场监管机关报送“多报合一”年报。可选择公示或者不公示“多报合一”年报内容,也可以到登记的市场监管所报送纸质报告。报送纸质年报的,视为不公示其年报内容。
(三)海关管理企业可以在通过公示系统完成“多报合一”年报报送之日起7日后,登录“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海关接收企业年报的状态。
四、“多报合一”年报报送公示方式
2018年度“多报合一”年报实行两种登录方式,市场主体可任选其一登录。
(一)工商联络员登录制度。
工商联络员登录后采用发送短信验证码方式报送并公示“多报合一”年报,新用户请先注册工商联络员后再行登录。如已注册的工商联络员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变更工商联络员后再行申报。
(二)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制度。
已在手机微信APP安装“工商电子营业执照”或在支付宝APP安装“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小程序并且领用电子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后,可采用“扫一扫”登录的方式,报送并公示“多报合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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