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做更好的会计考试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注册会计师 > 注会税法辅导返回首页

盈余公积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发布日期:2023-03-25 来源:会计考试网




"

盈余公积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盈余公积转增股本的个人所得税规定

(1)新股东以不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股权的,企业原盈余积累已全部计入股权交易价格,新股东取得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新股东以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股权的,企业原盈余积累中,对于股权收购价格减去原股本的差额部分已经计人股权交易价格,新股东取得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部分, 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股权收购价格低于原所有者权益的差额部分未计人股权交易价格,新股东取得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新股东以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企业股权后转增股本,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即先转增应税的盈余积累部分,然后再转增免税的盈余积累部分。
 

"

本文由会计考试网(www.kjks.net)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会计网校
友情链接:会计考试网
会计考试网|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联系邮箱 xue518666#126.com(为了防止垃圾邮件,请将#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