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是中央税还是地方税
消费税是中央税。
1.消费动能牵涉宏观经济和微观民生。前者,消费越来越成为宏观经济主引擎;后者,消费税负高低直接影响消费者的支出成本。
2.大减税时代,消费税也要与时俱进,实现法治更新。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保持了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烟、酒消费税税率未变。
拓展资料:
1.具体细节:
a、只要有消费,无论是国内商品还是进出口商品,都应缴纳消费税。但是应税消费品的税率如何,直接影响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也尤关宏观经济的运行。具体而言,《征求意见稿》对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十项抵扣政策进行明确,涉及卷烟、鞭炮焰火、高尔夫球及球具、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成品油、啤酒、葡萄酒、高档化妆品等,对于抵扣凭证管理也进行了规定。
b、《征求意见稿》也明确了相关商品的税目税率表,如白酒在生产(进口)环节征税,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按5%征税;乘用车按照气缸容量,按1%至40%不等的税率征收。上述商品,是消费者最为关切的,尤其乘用车――无论进口车还是国产车,此番《征求意见稿》不仅让消费者明白了车价构成,也给消费者进行了一次税负启蒙。
c、《征求意见稿》维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凸显消费税法法制的延续性,也折射法治层面的更新。更重要的是,虽然消费成为中国经济的主动能,而且人们的消费观也在发生根本变化,消费升级已成大趋势,但是消费税税制的整体框架和税负水平依然处于合理区间。而且,从消费税15个税目来看,缴税的产品主要是影响人类健康及生态环境的产品、奢侈品、不可再生资源、高污染高能耗产品,因此在税负设计上延续了以往水平。毕竟,抑制这类产品消费并筹集财政收入,依然是消费税的根本目的。
消费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的税种和管理的项目有:
(1)增值税;(2)消费税;(3)中央企业缴纳的所得税;(4)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得税;(5)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缴纳的企业所得税;(6)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资源税;(7)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和城建税;(8)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9)证券交易税(开征前对证券交易征收的印花税);(10)个人所得税(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11)车辆购置税;(12)中央税的补税、罚款、滞纳金;(13)企业所得税(自2002年1月1日起,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新登记注册的企业[不含合伙企业及个人独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律师事务所、医院等其他组织)。
供参考。
消费税(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结论:中央税。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
价内税是由销售方承担税款,销售方取得的货款就是其销售款,而税款由销售款来承担并从中扣除。
国有的
消费税是对一些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财政部1993年12月25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并于1994年1月1日开征消费税。
离婚房产证去名字如何操作?
协议离婚(离婚双方协商一致)的,要办理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离婚双方凭以下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须加盖民政部门公章或民政档案部门印章);
3、离婚证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
4、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
5、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此外,如离婚协议书中未注明原婚姻登记时间,还须提供原结婚证明。
【拓展内容】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其实离婚房产过户费用只收取变更登记的手续费,不额外收费。如果是办理完毕离婚手续后,那么“产权更名”实质上是转移登记,是需要缴税的。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费类:登记费80.00元;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工本费20.00元。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中国法院网公布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此次《征求意见稿》中的修改热点,很大一部分都和房子有关,比如个人婚前购房的归属、父母赠与子女房产在离婚时的归属等等问题。
离婚房产证去名字
现代婚姻中,男方购房占绝大部分,在高房价的今天,男人一直背负着沉重的购房压力,倘若以上征求意见最终写进《婚姻法》,那么男女双方一旦离婚,在住房以及补偿方面,女性可能将处于绝对弱势地位,女人也将感受到来自房子的压力。
尽管,这些变动目前还只是处于征求意见阶段,但在社会上已引起各方热议,不少读者也打来电话询问相关案例如何处理。本期专刊,记者特邀请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郭文婧律师,就《征求意见稿》中的新变化,为读者解析“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
婚前个人按揭买的房,离婚时归个人
目前买房成本居高不下,婚前个人按揭买的房,动辄一二十年的还贷过程往往要持续到婚后,房贷也必将影响到婚后的财产生活。如果离婚了,这房到底该怎么分?
案例:2005年,小王首付15万元在南湖买下一套房子。拿到房产证之后,他就和女友波波结了婚,当然,房产证上写的是他自己的名字。今年7月,两人因感情不和闹离婚,波波提出她婚后共同承担了房贷,还出了装修费,要求分割房产,小王不同意。小王表示,婚姻期间两人共同还贷约20万元,还有10万元的房贷未付清。两人要离婚,这房子该怎么分?
解读:《征求意见稿》第十一条对这一问题首次做了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律师点评:本案中小王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和女方波波共同供房,这个时候离婚,若房子归男方小王,女方波波只能拿回所付的按揭款,而无法获得房价升值的补偿,显然违反了民法的公平原则和婚姻法的精神。《征求意见稿》第十一条明确了婚前按揭购房为婚前个人财产,也明确了得房一方应在考虑市场价格及还贷比例的基础上给予对方合理的补偿,既保证了一方个人的财产权利,又在房产不断增值的社会背景下兼顾了配偶的相关权益,并使得司法实际操作更加方便,应该说是比较进步和完善的。
婚后父母买的房,离婚时归个人
中国老百姓传统的观念是:有了房子才能结婚。不过,目前年轻人的收入和越来越高的房价不成正比,很多年轻人只有靠“啃老”才能有套房。而做父母的往往也会耗光积蓄帮着子女买房。可如果一旦小两口要离婚,那问题就来了,给孩子买的房,孩子的另一半有份儿没?
案例:张大爷最近有点心烦,马上就要有孙子了,儿子的房子太小,准备给他买套大房子,老两口去看孙子也方便。但这房子写谁的名字好呢?写自己的名字吧,怕儿子不好想;写儿子的名字吧,万一哪天小俩口吵翻了直接奔离婚登记处去了,房子该怎么办?毕竟是几十万的资产,不能说分给别人就分吧。
解读:《征求意见稿》第八条对此类案例也做了规定,婚后如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律师点评:按照《婚姻法》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征求意见稿》第八条有了新的变化,对婚后父母买房的性质进行了权利归属上的明确规定,也就是说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由夫妻共同财产变成了个人财产。对于房屋这种重大财产,“意见稿”给予了特别考虑,使财产关系得到平衡,也有利于今后此类纠纷的实际解决。
(以上回答发布于,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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