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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网上办税服务厅(地税局网上办税服务厅)

发布日期:2026-10-12 09:14:59 来源:会计考试网

1. 地税局网上办税服务厅

1、登录网站点击医保社保缴费功能模块或登录市医保中心网站,点击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网上缴费平台;

2、按照提示输入医疗保险号和姓名;

3、根据显示信息,选择补缴或者不补缴;

4、进入支付平台支付。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 地税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电话

12315是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设立的专门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专用电话。主要包括投诉和举报两个功能!

投诉是指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纠纷,有效期为一年! (不包括经营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纠纷)简单的来说,如果你购买了商品和服务出现问题,适用投诉流程。

举报是指消费者以外的人(可以是旁观者,也可以是当事人),不处理纠纷!简单的来说,如果你发现经营者有违法行为,可以通过此流程进行举报。

12366纳税服务热线是信息产业部专为全国税务系统核配的,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的热线号码。

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主要服务功能包括:

纳税咨询服务,主要是为纳税人提供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征管规定、涉税信息等咨询查询服务;办税指南服务,主要是为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发票购领、申报纳税等涉税事项的程序、手续提供咨询服务;

涉税举报服务,主要是为纳税人举报税收违法行为等提供服务;投诉监督服务,主要是为纳税人对税务机关行风、服务质量及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投诉提供服务。

3. 税务局网上办事大厅

一、业务概述

  对已办理电子发票核定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依据其申请,在核定范围内发放发票。本功能为企业纳税人网上申领增值税电子发票。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5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纳税服务规范。

  二、业务前提

  1.前提条件:

  1)纳税人状态为正常;

  2)纳税人未被停供发票;

  3)纳税人有有效的票种核定;

  4)纳税人有对应票种的可领用数量;

  5)一窗式比对无异常记录或异常已处理;

  6)纳税人无欠税记录;

  2.准予申请的票种仅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三、功能节点

  网上办税服务厅——我要办事——发票办理——发票网上申领(电子发票适用)

  四、操作步骤

  (一)网厅纳税人端申请

  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点击右侧“我要办事”中的“发票办理”菜单,点击“发票网上申领(电子发票适用)”后的[办理]按钮,进入办理页面。

  第一步:填写表单

  注:1.该模块仅适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申领;2.申请完成后,待办理状态为“已办结(通过)”后,请至开票软件下载电子数据。

  第二步:提交

4. 地税局网上办税服务厅官网

医疗保险缴费,除了持个人身份证、社保卡前往当地社保局进行费用缴纳,现还可以通过网络渠道进行缴费,步骤参考如下:

1. 登录医保所在地税务局官网,点击进入“网上办税厅”,注册登录后点击“自助缴费”模块;

2. 点击查询应缴费金额,绑定银行卡确认支付即可;

3. 网络自助缴费完成后,缴费人可以通过地税局官网实时查询缴费情况,如需办理完税证明,可以打印缴费记录前往当地地税分局办税厅进行完税业务办理。

现在很多银行开通了医保网上缴费渠道,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等,可以登录银行官网,点击“医保社保缴费功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网上缴费平台”,输入医疗保险号和姓名点击查询,按金额进行缴纳即可。

除了上述两种方式外,某些地区已开发手机APP客户端进行医保的缴纳,具体可以咨询当地服务平台进行了解。

5. 税务网上办事大厅

去大厅办理

办了营业执照没办税务登记是不行的。办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必须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如果不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会被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要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如果未按规定缴纳税款,除会被追缴税款外,还要被加收滞纳金,并处应补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开业税务登记:

企业、包括企业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活动。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本文由会计考试网(www.kjks.net)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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