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税收创新项目及思路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国家“十二五规划”把企业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放在重要位置,提出要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依靠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升级,特别是发挥科技创新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驱动作用。目前企业所得税是国家在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科技进步方面制定最多税收优惠政策的税种之一,这些政策对促进企业高新技术的发展,进而带动全社会的科技进步和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直以来,国家税局通过明确政策导向,积极贯彻落实推动企业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税收优惠政策,从而进一步优化我市的产业发展环境,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特别是软件、电子信息制造产业规模已位居国内大城市前列,产业基础和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受国家产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影响,高新技术、软件等产业的技术创新都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产业发展前景良好,推动了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全面进步。
国家为鼓励企业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制定了减免税额、降低税率、加计扣除、加速折旧、投资抵免、减计收入等一系列所得税税收优惠,以推动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促进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
(一)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对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实行优惠税率等优惠政策。
(四)发挥中小企业的自主技术创新优势,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统一减按20%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得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六)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七)企业对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可以采取加速折旧。
(八)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实行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
(九)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十)企业综合利用资源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十一)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软件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
(一)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四)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2. 税收创新发展
重大意义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对我国形成国际竞争新优势、增强发展的长期动力具有战略意义。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主要源于发挥了劳动力和资源环境的低成本优势。进入发展新阶段,我国在国际上的低成本优势逐渐消失。与低成本优势相比,技术创新具有不易模仿、附加值高等突出特点,由此建立的创新优势持续时间长、竞争力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实现由低成本优势向创新优势的转换,可以为我国持续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对我国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现实意义。科技创新具有乘数效应,不仅可以直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而且可以通过科技的渗透作用放大各生产要素的生产力,提高社会整体生产力水平。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可以全面提升我国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有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对降低资源能源消耗、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具有长远意义。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产业技术创新,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既可以降低消耗、减少污染,改变过度消耗资源、污染环境的发展模式,又可以提升产业竞争力。
抓住重点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当前,应抓住以下重点着力推进。
细化战略目标。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到2020年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国际上普遍认可的创新型国家,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一般在70%以上,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超过2%,技术对外依存度低于20%。目前,应将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进行分解和细化,建立完成目标的组织架构和任务体系,让各部门、各层面、各单位按照明确的目标任务推进。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我国很多产业处于国际产业链的中低端,消耗大、利润低,受制于人。只有拥有强大的自主创新能力,才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把握先机、赢得主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一是要瞄准国际创新趋势、特点进行自主创新,使我国的自主创新站在国际技术发展前沿;二是要将优势资源整合聚集到战略目标上,力求在重点领域、关键技术上取得重大突破;三是进行多种模式的创新,既可以在优势领域进行原始创新,也可以对现有技术进行集成创新,还应加强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
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首先,进一步确立企业的主体地位,让企业成为技术需求选择、技术项目确定的主体,成为技术创新投入和创新成果产业化的主体。其次,高校、研发机构、中介机构以及政府、金融机构等应与企业一起构建分工协作、有机结合的创新链,形成有中国特色的协同创新体系。
加快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建立科技创新资源合理流动的体制机制,促进创新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建立政府作用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的体制机制,让市场充分发挥基础性调节作用,政府充分发挥引导、调控、支持等作用;建立科技创新的协同机制,以解决科技资源配置过度行政化、封闭低效、研发和成果转化效率不高等问题;建立科学的创新评价机制,使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出来。
形成合力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需要各级各部门各方面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国家相关部门发挥推动和保障作用。应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任务。科技创新主管部门统一协调,财政、发展改革、工信、税务等部门加强协作,促进跨部门、跨行业、跨专业、跨领域的联合创新和协同创新。同时,充分发挥政府政策和资金支持的乘数效应,进一步加大对创新的支持力度,特别是通过政府支持带动民间科技创新投入的大幅提高。
各地区加强分工与协作。各地区应充分发挥优势,细化国家创新战略目标任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找准位置、承担责任。以本地科技需求为导向组织自主创新,引领与支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条件的地区应加快建成创新型地区。
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承担起创新主体的重任。企业应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为技术创新提供资金支持,特别是推进技术的孵化、转化和产业化。大学、科研机构应把握技术发展趋势,超前进行技术研发。中介组织应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技术转移与产业化。
您可能感兴趣的课程:《平衡计分卡与企业战略》
ADI公司在1987年实施全面质量管理的过程中推出了第一张“平衡计分卡”,平衡计分卡逐渐延伸至企业的战略管理中来,帮助传递公司的战略。平衡计分卡是从财务、客户、内部运营、学习与成长四个角度,将组织的战略落实为可操作的衡量指标和目标值的一种新型绩效管理体系。
高顿的《企业战略与平衡计分卡》课程为学员将平衡计分卡的理念带入企业的战略管理,熟练掌握平衡计分卡的使用方法,运用平衡计分卡进行企业战略绩效管理,最终落实企业战略目标,形成强有力的战略循环系统。
3. 税收创新项目及思路分析
税务筹划的两个重点就是“依法”和“筹划”。而税务筹划,就是指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为了尽可能的获得“节税”的税收利益,我们有以下六个方法就行税务筹划:
1.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务筹划:
选择投资地区与行业开展税务筹划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投资于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行业以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鼓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业发展及环境保护与节能等方面。因此,企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务筹划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低税率及减计收入优惠政策。
2)产业投资的税收优惠。
3)就业安置的优惠政策
4)税收洼地的优惠政策
2.合理利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开展税务筹划
在有些情况下,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利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对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筹划。例如,企业所得税法合并后,遵循国际惯例将企业所得税以法人作为界定纳税人的标准,原内资企业所得税独立核算的标准不再适用,同时规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应汇总到总机构统一纳税。不同的组织形式分别使用独立纳税和汇总纳税,会对总机构的税收负担产生影响。企业可以利用新的规定,通过选择分支机构的组织形式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
3.利用折旧方法开展税务筹划
折旧是为了弥补固定资产的损耗而转移到成本或期间费用中计提的那一部分价值,折旧的计提直接关系到企业当期成本、费用的大小,利润的高低和应纳所得税的多少。折旧具有抵税作用,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所需缴纳的所得税税款也不相同。因此,企业可以利用折旧方法开展税收筹划。
缩短折旧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收回,可以把后期成本费用前移,从而使前期会计利润发生后移。在税率稳定的前提下,所得税的递延缴纳相当于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另外,当企业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时,延长折旧期限把后期利润尽量安排在优惠期内,也可进行税收筹划,减轻企业税负。最常用的折旧方法有直线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等。运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出来的折旧额在量上不一致,分摊各期的成本也存在差异,影响各期营业成本和利润。这一差异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
税点点
国内创新型互联网税务筹划服务平台,专注于提供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信息,以及确保税务筹划效果的落地执行和管理的平台。税点点致力于打造链接优惠政策、上下游资源和中小微企业,业务财税管理综合体的服务产品,并有效解决传统模式下的员工(自由职业者)高个税、企业高所得税问题,实现中小微企业可以长期、稳定、无风险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长远目标。
4. 税收如何促进创新
1、用“求异”的思维去看待和思考事物
也就是,在我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多去有意识的关注客观事物的不同性与特殊性。不拘泥于常规,不轻信权威,以怀疑和批判的态度对待一切事物和现象。
2、有意识从常规思维的反方向去思考问题
如果把传统观念、常规经验、权威言论当作金科玉律,常常会阻碍我们创新思维活动的展开。因此,面对新的问题或长期解决不了的问题,不要习惯于沿着前辈或自己长久形成的、固有的思路去思考问题,而应从相反的方向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3、用发散性的思维看待和分析问题
发散性思维是创新思维的核心,其过程是从某一点出发,任意发散,既无一定方向,也无一定范围。
发散性思维能够产生众多的可供选择的方案、办法及建议,能提出一些独出心裁、出乎意料的见解,使一些似乎无法解决的问题迎刃而解。
5. 税收与创新
一、优化财政资金对制造业创新效率的促进作用
1.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完善制造业的政府采购政策
当前财政资金总体对制造业的创新产出效率和创新收益效率均呈挤入效应,且前者远大于后者。政府应着力加强财政资金对制造业创新收益效率的促进作用,由于财政资金对制造业实现创新成果转化收益的激励效果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市场机制的完善,应发挥财政资金对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支撑作用。
一方面整合现有财政专项资金并适当增加额度,完善资金分配和绩效评价机制,强化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优化制造业的政府采购政策,完善全球产业链和国内供应链相配套,鼓励现代物流业融入制造业采购、生产、仓储、销售和配送等环节。另外,完善制造业创新的市场化机制,促进企业实现创新成果的市场化收益。
2.继续增加西部地区制造业创新的财政资金
相对于东部和中部地区制造业而言,西部地区的企业创新面临研发投入少、产出成功率低及创新产品市场化不足等问题。西部地区制造业创新的财政资金达到更大规模时才会对邻近地区企业的创新产出效率产生抑制作用,且其达到更小规模时就会对邻近地区企业的创新收益效率带来促进作用。
因此,增加西部地区制造业创新的财政资金,一方面要加强中央转移支付力度,设立促进制造业企业研发能力的专项资金,完善企业创新投入的多元融资体系,通过财政贴息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的融入。
另一方面,加大企业创新成果市场化的财政补贴,设立促进制造业企业创新产品转化的专项资金,给予制造业创新产品类的风险投资基金和银行金融产品适当的财政贴息。同时,鉴于西部地区制造业对创新财政资金的依赖程度较高,还应加强财政资金在企业不同创新环节的使用与反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3.重点加大高端制造业创新研发阶段的财政资金强度
财政资金强度超过更低门槛值时对高端制造业创新产出效率的抑制作用会减弱。财政资金强度越大,其对高端制造业创新收益效率的抑制作用越大,当其超过一定门槛值时对全样本制造业和一般制造业创新收益效率的促进作用均不再明显。
因此,重点加大高端制造业创新研发阶段的财政资金强度,对高端制造业企业购买先进仪器设备、创新成果通过国家质量检测等方面给予适当的财政奖励。对制造业产业链关键缺失环节具有弥补作用的关键领域组建协同创新中心,并给予财政资金支持。
二、优化税收优惠对制造业创新效率的促进作用
1.加大研发产出阶段的间接税优惠力度
当前税收优惠总体对制造业的创新产出效率和创新收益效率均呈挤入效应。在创新研发产出阶段,为提升制造业创新产出能力,可加大间接税的优惠力度。如继续下调制造业增值税税率,免征高端制造设备的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或设立制造业企业的科技孵化中心,对其提供服务的收入减免增值税等。
2.适当增加中西部地区制造业创新研发阶段的税收优惠
相比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创新激励的税收优惠需达更大规模才会对邻近地区企业的创新产出效率产生负向激励,且其对邻近地区企业创新收益效率的负激励效应也更大。西部地区创新激励的税收优惠对当地和邻近地区企业的创新产出效率分别为正向和负向影响。中、西部地区制造业在创新的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环境等方面远不如东部地区。
因此,应加强中西部地区税收优惠对当地及邻近地区制造业创新产出效率的积极影响。如上调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比例,允许在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中抵扣当期损益中未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刺激中部地区传统制造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3.重点加大高端制造业创新产出阶段的税收优惠强度
税收优惠强度在超过一定门槛值后对一般制造业创新产出效率的促进作用有所减弱,且对高端制造业创新产出效率的抑制作用会转变为促进作用,但其对企业创新收益效率存在一定的抑制影响。
高端制造业企业的创新研发能力明显优于一般制造业企业,加大税收优惠强度对其创新产出效率的提升效果更明显。我国制造业企业创新产品的市场转化率普遍偏低,应强化税收优惠对促进其创新收益效率的有效性。
因此,应重点加大高端制造业创新产出阶段的税收优惠强度,落实集成电路等先进制造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强化增值税回归中性,打通国际国内高端制造业的增值税抵扣链条。对投资高端制造业企业的创投企业和金融机构等组织按比例抵扣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文由会计考试网(www.kjks.net)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