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个人出租房产涉及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基金、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
(一)增值税分两种情形:
1、出租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2、出租非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至2017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城建税(市区)、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分别按照缴纳增值税额的7%、3%和2%计算缴纳。
(三)水利基金按照租金收入的万分之六计算缴纳。至201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含本数)的,免征水利建设基金。
(四)房产税分两种情形:个人出租非住房,按租金收入的12%计算缴纳;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五)土地使用税分两种情形:个人出租非住房,按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依照规定的税额(市区一等土地12元/㎡,二等土地10元/㎡,三等土地8元/㎡,四等土地6元/㎡)计算缴纳;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六)印花税分两种情形:个人出租非住房,按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缴纳;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印花税。
(七)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在出租房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此外,还准予扣除能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房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个人出租非住房,按应纳税所得额乘以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出租住房,减按应纳税所得额乘以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公司地址迁移到现在租的房子要交租凭税吗?
就租赁这种行为,个人应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公司应缴纳印花税。个人交了房产税后,公司不需要缴纳房产税。
对于有偿承租房产的,房产税纳税人为出租方,承租方不进行房产税申报。但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相关纳税资料时,承租方应该提供。否则,由承租方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规定:“六、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管理,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企业发生的租金支出,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作为入账凭据。 二、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若干所得税税收政策管理问题的通知》(桂地税发〔2010〕19号)的规定:“(四)关于出租房屋的水电费扣除问题出租房屋,合同中规定承租方负担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水电费,由于水电总表在出租方,供水、供电部门只向出租方收取水电费,并开具发票,然后出租方再根据承租方使用的水电度收取水电费,开具收据。承租方发生水电费没有取得发票的,承租方必须提供以下材料方可税前扣除:由承租方承担水电费的合同;出租方支付水电费原始发票复印件;出租方水电费具体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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