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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是价外税,贯穿于整个商品和服务的流转环节,价外税最终会随流转环节到最终的消费者购买商品,该应税商品退出流通。因此,消费者是增值税的最终负担者。
国家降低增值税以后,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消费者购买商品和服务所需要支付的税款降低了,也就是购买商品的总价款可以在一定程度下降。
“房东税”开始试点,哪些人会受到影响?房子会迎来抛售潮吗?
您好!
个人认为,房东税若开始试点,对于房产的抛售来讲,影响不大。受到影响的人,主要还是针对有多套住房,且有自住、有用于出租的人。
关于房产的相关税,近期内最大的热点恐怕就是房产税试点。
关于房产买卖、过户过程中的相关税费,已经执行多年、比较成熟,标准很清楚。开始房产税试点、包括题主提到的房东税试点,与房产过户缴税的最大区别在于——房产税(房东税)是针对房产存量开始征税,而交易纳税则是对于房产流量征税。
这个区别很重要——只有这个区别,才能解释为什么要“通过房产税来调节贫富差距”的目的。
在这里还是对比着来阐述一下开篇结论:房产税、房东税会影响到哪些人?会有哪些不同?
征收对象,必定有区别房产税,针对的是有较大房产资产规模的家庭。
之所以用“较大”这样一个笼统的词语,是因为关于房产税起征标准并未出台,面积?套数?价值?地区之间的差异如何体现?等等这些问题都是需要经过严格论证之后才能确定。但是有一点是确定的:只要房产资产规模达到一定程度的家庭,将纳入房产税征收对象。
房东税,顾名思义,是针对有房屋出租收益的家庭(房东),对出租收益征税。
换句话说,只有家庭出租名下房产,方作为征税对象。但是——我们做一个假设:假设家庭就一套房,收入不高,现在出租出去,又用较低价格在其他地方租了一套房,租金差是为了补贴家用。那么,这种情况下,家庭本就不富裕,本意是用来改善家庭经济条件,若再征税,是否达到了征税的目的?所以,这是开篇个人给出的结论:若开征房东税,真正有影响的人群,应该是有自有住房的、将空余住房出租出去的家庭。
对房产抛售的影响程度,房产税的“威力”,要远大于房东税关于房产税征收还有另一个比较确定的结论:持续征收。
有人说了:如果开征房东税,不也是持续征收么?只要有租金,租金就得纳税。
这两者之间,同样有根本性的区别——
若是房产税,我们之前说了,是针对存量征收。唯一能不抛售的理由,是房产增值的增长速度大于房产税率。但是,即便房产增值,也是“挂在账面”上的增值——不变现,只是个数字而已,对于家庭增加流动资金来讲没有任何意义。况且,国家关于房产价格管控政策越来越严,再现近二十年来的房子价格暴涨,基本上已经不可能。若房产价格趋于平稳,老百姓家庭资产是趋于损耗的。若是房东税,租金本就属于流动性现金收益,直接增加了家庭现金。换句话说,无论房东税率是多少,家庭收入是增加的,只不过会少增加一些而已。这就是两者的区别——房产税,可能会带来家庭资产折损;房东税,不会改变家庭收入增加的结论。因此,若真的开征房东税,对于房产抛售来讲,闹不起多大的“潮”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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