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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窗口领导慰问(领导到税务局开展春节慰问)

发布日期:2026-10-10 09:26:07 来源:会计考试网

1. 领导到税务局开展春节慰问

在中国有春夏秋冬四季之分,到了年底就是冬季,一年的最后一季节,这就预示着春节即将来临了。到了年底每个家庭甚至每个企业都会购买一些春节用品。如效益好的企业会为职工购买一些海鲜大礼包或其它福利用品。

针对企业购买的这些福利,国家税务局有规定不允许税前列支,因此企业会计都会列在借管理费用,二级科目福利费。贷现金或银行存款。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调增调减就行了。

2. 税务局走访慰问

税务局会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考查:

1、公司场地、设备、经营情况等,以证实公司是否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2、账簿、账目等,以检查销售额是否达到规定标准,会计核算是否健全;

3、防盗设施,比如财务办公室是否有防盗门、防盗报警器等,以确保发票及防伪税控设备的安全。 从管理的层面讲,一般纳税人更利于管理。

3. 税务局开展新春慰问

【 一、发放留岗红包 】

  对我县规上工业企业、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不含金融、通信、电力、石化、烟草等国有企业)、农业龙头企业、规上建筑企业在 2022 年 1 月 26 日-2月 15 日春节期间留在新昌且节后正常上班(以缴纳社保为准)的非绍兴市户籍员工,给予所在企业员工 1000 元专项补贴(其中 500 元现金、500元春节消费券),由企业代为申报。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建设局、县大数据中心,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 二、激励来新就业 】

  企业招用首次来新县外产业工人,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3 个月以上的,按 250元/人标准给予招工补贴。在新首次参保,并在我县工业企业就业的县外产业工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给予 500 元/人的一次性就业补贴,并按照县外省内 200元/人、省外 500 元/人给予来新交通补贴。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 三、组织节日慰问 】

  开展春节送温暖慰问活动,对困难职工家庭、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节日期间坚守生产服务一线的职工,以及困难企业、疫情防控重点单位职工开展慰问;鼓励企业开展“发福利、增补助、送温暖、提倡议”等一系列留工稳岗稳员举措。

  (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县人社局)

  【 四、激发消费活力 】

  积极参与绍兴“普惠民生”3 亿元、“新绍兴人”1.2亿元消费券活动,加大活动宣传和引导,提高群众参与率,鼓励商家注册并积极参与消费券活动,全力促进我县批零住餐、文旅、体育、娱乐和购物消费。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县教体局)

  【 五、促进汽车消费 】

  在 2022年一季度,对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在我县注册的限上汽车销售企业购置汽车的,根据购置新车的车辆价格享受购车补贴,“以旧换新”的再享受换车补贴,补贴总额 500万元。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 六、开展文旅营销 】

  对 2022 年一季度国家和省市文旅展览展会,省市高铁、地铁、公交等载体开展推广营销活动的文旅行业协会、文旅企业,给予营销费用20%的资金补助,单个活动或项目最高补助 20 万元。春节期间,大佛寺、穿岩十九峰等国有景区向留新员工和家属免费开放。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

  【 七、减免企业房租 】

  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免除 2022 年一季度的租金。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国资办)、县市场监管局)

  【 八、降低水气成本 】

  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的中小微企业可申请水费、天然气费延缓缴纳,延缓期限最长不超过 3 个月。从 2021 年 12 月 1 日至2022 并 3 月 31日,批零住餐、交通运输、文化、旅游企业水、气到户价格下调 10%。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委宣传部、县建设局、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旅局、县水务集团)

  【 九、奖励上规快产 】

  对 2022 年一季度新增月度上规工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每家奖励 20 万元。支持项目加快开工建设,对于在 2022 年 1 月 1日之后备案且总投资在 5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一季度不含税设备投入 100 万元及以上并统计入库的,按实际完成设备投资额的9%予以奖励,单个项目设备投入奖励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

  (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 十、其他扶持政策 】

  其他有关用工保障、小微纾困、减税降费、金融支持、文旅激活、外贸激励、法律服务等政策,按《关于应对疫情加快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意见》(绍市防控〔2021〕12号)文件执行,分别由有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金融办、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县商务局、县法院、县司法局等部门牵头落实。

  上述政策由各牵头责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施细则。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3月31日(具体政策措施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与其他同类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国家、省、市出台或调整相关支持政策的,按其规定执行。

  具体以各部门细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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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税务领导慰问基层干部

1、办公室处理市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报告和重大会议材料;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综合调研、信访、保密、外事、督查督办、政务信息及公开、办公自动化;负责税收宣传工作;负责机关经费管理、机关固定资产管理、接待及车辆管理;负责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机关工作规范管理及考核。

2、人事教育科负责本系统的机构编制及干部任免、调配、考核、奖惩、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领导班子建设和后备干部的考核、培养与选拔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临聘人员的管理工作。

3、监察室负责全局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税务监察工作以及党纪、政纪、廉政教育工作;受理对全局工作人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参与本局干部考察、职务任免的具体工作;负责对全局人员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协助上级调查处理本局人员违纪违法案件;负责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4、思想政治工作科负责全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全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和地税文化建设工作;组织先进典型的宣传、表彰工作。

5、税政管理一科负责全系统营业税、烟叶税税政管理以及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的组织实施;负责不动产、建筑业、货运行业营业税自开票纳税人的认定管理;负责分管税种的减免税审批(转报)手续和跟踪管理。

6、税政管理二科负责全系统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政策的管理工作;负责分管税种的减免税审批(转报)手续和跟踪管理。

7、税政管理三科负责全系统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政策的管理工作;负责分管税种的减免税审批(转报)手续和跟踪管理。

8、征收管理科负责督促《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发票管理办法》的落实;制定并组织实施综合性地方税收征管制度、办法;负责指导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地税发票管理、税控装置的推行管理以及征管范围的界定;负责指导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和纳税服务;负责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或审核报批;负责或指导纳税人信誉等级的认定管理。

9、计划财务科负责本系统税收计划的编制和管理及会统工作;负责本系统地方税收票证管理、使用和检查工作;负责本系统地方税务经费核算及其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基本建设、资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10、政策法规科负责组织全市系统实施税收执法责任制和综合性税收政策的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市系统税收执法检查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地方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听证、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全系统普法教育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11、审计科负责本系统财务收支、经费管理、基建预决算和税收执法等专项审计。

接受市局人事部门的委托组织实施对系统内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参与本局政府采购事项的审计监督。

12、收费管理科负责代征规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会经费、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防洪保安资金)的征收管理和政策解释;负责各费金的减免审批(转报)手续和跟踪管理。

13、信息中心负责制定全市地税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实施;负责全市电子产品的选型;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的软件开发、推广应用和技术培训;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网络的建设、运行、维护和安全工作。

14、后勤中心负责机关环境卫生、食堂管理、物业管理、安全保卫、公务接待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15、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基层作风和组织建设;负责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管好用好党务经费,组织开展党员活动;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按要求和规定条件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培训和新党员的发展工作。16、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负责组织本地区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报名、注册登记初审上报、业务培训、年检工作;负责初审、报批税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注册税务师及税务师事务所执业情况。17、机关工会维护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负责干部职工困难家庭的特困扶持和慰问工作。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组织开展会员活动。 1、省级税收征收分局负责所在地城区范围内的省级营业税纳税单位的营业税及其它地方各税费的征收管理;负责省级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负责本市州范围内省级地方各税的管理、检查和指导。负责对本局人事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培训、党群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承办省、市地方税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2、稽查局负责本系统税收执法的监督工作;组织和协调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实施专项稽查;负责地税违法案件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负责组织或配合公、检、法等部门打击偷税、抗税、骗税等税务违法案件。负责对本局人事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培训、党群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承办省、市地方税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3、涉外税收征收分局负责所在地城区范围内的涉外纳税单位地方各税的征收管理;负责所在地城区范围内的涉外纳税单位地方各税的管理、检查和指导。负责对本局人事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培训、党群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承办省、市地方税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5. 税务局慰问基层分局

1、爱国拥军,爱民奉献。

  2、爱国拥军固我长城,双拥共建振兴中华。

  3、保护军事设施光荣,破坏军事设施可耻。

  4、保家卫国全民有责,当兵服役满院增光。

  5、保家卫国守国门,一生从军终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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