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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附加费哪三项?

发布日期:2026-10-10 09:26:12 来源:会计考试网

一、三项附加费哪三项?

三项附加费是:城市建设税、地方教育附加、教育费附加。其中这三项附加费都是根据增值税税额来确定的。

例如某公司当月申报缴纳增值税1000元,那么根据申报的增值税,由此产生的城建税为:增值税*7%,70元,教育费附加为30元,地方教育附加为20元!三项附加费合计金额120元!

以增值税为计税依据的三项附加税,主要是指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和地方教育附加税。城建税的税率一般是7%,教育附加是3%,地方教育附加是2%。

二、三个附加税的税率分别是多少

附加税是按照一定比例加征的税收,一般包括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教育费附加率为3%,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

法律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

第三条 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者外,任何地区、部门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教育费附加率。

《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统一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统一为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已经财政部审批且征收标准低于2%的省份,应将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标准调整为2%,调整征收标准的方案由省级人民政府于2010年12月31日前报财政部审批。

三、计提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税的税率分别是多少

现在营业税已经没有了,改征增值税了。

1.城建税(全名: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的税额。

(1)税率:

市区的适用税率为7%。

县城、建制镇的适用税率为5%。

其他地区的适用税率为1%。

(2)计算公式

应纳城建税税额=(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税额× 适用税率

2.教育费附加

(1)费率 3%

(2)计算公式

应纳教育费附加费=(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税额× 3%

3.地方教育附加费

(1)费率 2%

(2)计算公式

应纳地方教育附加费=(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税额× 2%

四、增值税附加税是怎么算的?

附加税又被称为增值税附加税,增值税附加税一共有三种,是按照国税增值税金额分别计算:

1、城建税=增值税*7%

2、教育附加=增值税*3%

3、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2%

增值税附加税是附加税的一种,对应于增值税的,按照增值税税额的一定比例征收的税。其纳税义务人与独立税相同,但是税率另有规定,是以增值税的存在和征收为前提和依据的。通常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增值税的附加费具体税种:附加税费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区域设定不同的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税率为2%。

增值税的三个附加税分别是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1、城建税:

(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县属镇的,税率为1%。

(4)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二税”税额之和×适用税率。

2、教育费附加:增值税税额与消费税税额的3%。

3、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税额与消费税税额的2%。

附加税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

都是以增值税为基数计征的。

应交城建税=应交增值税税额×7%

应交教育附加=应交增值税税额×3%

应交地方附加=应交增值税税额×2%

上述税率是注册地在城市的,注册地在乡镇的按照《暂行条例》规定选择。

五、城市维护建设及教育税附加的税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以下 简称“三税”)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三税”同时缴纳。凡缴纳“三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按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目前暂不征收)。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区域设定不同的税率,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公式:

应纳城建税额=(实缴增值税额+实缴消费税额+实缴营业税额)×适用税率

根据《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

凡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依照国务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费的税额为计征依据。

附加率:教育费附加率为3%

公式: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缴增值税额+实缴消费税额+实缴营业税额)×附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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