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房产税需要原始凭证吗?
需要的
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的七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向税务机关提交
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转让、房产买卖合同,房地产评估报告及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房产税如何计提和缴纳
法律分析:房产税缴纳是纳税人可以到住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申报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税务机关开设个人住房房产税申报纳税绿色通道,专窗受理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房产税不用计提。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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