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应收款的折算中不要扣除企业所得税。
《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三、关于股权转让所得确认和计算问题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据此,该企业应于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股权转让收入的实现。如果股权转让协议已生效并办完被投资企业办完股权变更手续的,该企业应确认股权转让收入,扣除实际发生的股权成本后的股权转让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会计上未确认该损益的,应做纳税调增。
请问公司股权转让增值部分是否要缴纳所得税?分几种情况?缴纳所得税的比例是多少?是否由原公司缴纳?
公司股权转让增值部分,是投资所得。
股权收购,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75%,且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
1.被收购企业的股东取得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2.收购企业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3.收购企业、被收购企业的原有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和其他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
转让股权取得的是货币,应并入经营所得缴纳所得税。
缴纳所得税的比例是25%。由转让股权的公司缴纳。
具体规定,参照财税2009第59号文件。
4. 如果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 )个月内,不得转
答案为B。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政策依据:
财税【2009】5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五条之规定:
五、企业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一)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二)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
(三)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四)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本通知规定比例。
(五)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企业收购股权要交什么税
法律分析:受让方税收主要有三种: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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