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做更好的会计考试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法规 > 地方财政法规返回首页

外企股东在国外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是否缴纳

发布日期:2026-09-18 09:23:33 来源:会计考试网

外企股东在国外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条条例第一条所说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 上述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书立,均应依照条例规定贴花。

本文由会计考试网(www.kjks.net)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会计网校

会计网校
友情链接:会计考试网 汇率网
会计考试网|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联系邮箱 xuee521866#126.com(为了防止垃圾邮件,请将#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