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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发布日期:2026-08-14 20:01:44 来源:会计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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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接受就近入学的原则,不得收取任何教育附加费。

教育费附加最新减免政策?

一、附加税最新减免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季度不超过9万元,免征增值税,同时也免征附加税。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不超过30万元,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水利建设基金。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计入哪个科目?

旧准则下,城建税是计入应交税“金”科目;教育费附加是计入“其他应交款”科目。新准则下,应交税“金”科目,改为应交税“费”。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计入“应交税费”科目。之前记的账只是科目名称不同,涉及不到损益和其他问题,所以不用改。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计入哪个科目?

记录至“税金及附加”科目,分录如下:

1、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

税金及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2、支付税金时:

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3、月末结转至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

税金及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扩展资料:

由税务部门征收的与教育相关的规费包括教育费附加税和地方教育附加税。其中:教育费附加从1986年7月1日起征收,征收对象为缴纳“三税”(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目前征收标准为,实际缴纳“三税”税额的3%;而地方教育附加,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征收及确定各自的征收标准,征收对象同教育费附加。

旧准则下,城建税是计入应交税“金”科目;教育费附加是计入“其他应交款”科目。

新准则下,应交税“金”科目,改为应交税“费”。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计入“应交税费”科目。

之前记的账只是科目名称不同,涉及不到损益和其他问题,所以不用改。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各是多少?

教育费附加的税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的税率为2%。

教育费附加是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同级教育部门安排,同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专门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的预算外资金。计费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3%。

地方教育附加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增加地方教育的资金投入,促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教育事业发展的地方政府资金。这部分收入主要用于补充地方教育经费。计算公式为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消费税)*2%。

什么是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城建税=(应缴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7%

教育费附加=(应缴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3%

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缴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2%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区别?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都是我国税收体系中的一种附加税,但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征收依据和使用范围不同。

教育费附加是由国家财政部门征收的一种税费,其征收依据是增值税销售额,税率为3%。教育费附加的主要用途是支持国家教育事业的发展,包括提高教育质量、改善教育设施等方面。

地方教育附加则是由地方财政部门征收的一种税费,其征收依据也是增值税销售额,税率一般为2%。地方教育附加的主要用途是支持当地教育事业的发展,包括投资教育设施、提高教育水平等方面。

因此,教育费附加是由国家征收的,主要用于支持国家教育事业的发展;而地方教育附加则是由地方征收的,主要用于支持当地教育事业的发展。两者都是为了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但征收依据和使用范围不同。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是多少?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款为计征依据,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计征比率

教育费附加计征比率曾几经变化。1986年开征时,规定为1%;1990年5月《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中规定为2%;按照1994年2月7日《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的规定,现行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从2010年起统一为2%。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算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教育费附加或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征收比率(3%或2%)

【例如】某企业2020年3月实际缴纳增值税300000元,缴纳消费税300000元。

计算该企业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征收比率=(300 000+300 000)×3%=600 000×3%=18 000(元)

应纳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征收比率=(300000+300000)×2%=600000×2%=12000(元)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减免规定

1.对海关进口的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2.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而发生退税的,可同时退还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但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征的教育费附加。

3.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教育费附加。

4.自2016年2月1日起,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交了教育费附加为什么还要地方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费率为3%,是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用于义务教育。   而地方教育附加是2%,地方上的规定,用于扩大地方上教育经费。原费率是不统一的,从2010年98号文件下发后,要求全国各地统一地方教育附加费率2%。

请问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费附加有什么区别?

区别:

1 教育费附加是国家为扶持教育事业发展,计征用于教育的政府性基金.

2 一些地方政府为发展地方教育事业,根据教育法的规定,还开征了"地方教育附加费".

3 二者共同点是都是政府型基金,随税收一并征收,用于教育事业.

4 其区别是教育费附加政策是中央制定的,其规模也教大.

5 地方教育费附加是地方政府自行制定的(可能需报财政部备案),收入规模较小.

扩展资料:

教育费附加是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同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专门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的预算外资金.

计费依据

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费 依据.

计算公式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3%

纳费期限

纳费人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同时,申报、缴纳教育费附加.

其他规定

1、教育费附加由各地税务机关负责本辖区范围的征收.

2、纳费人不按规定期限缴纳教育费附加,需处以滞纳金和罚款的,由县、市人民政府规定.

3、海关进口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会计科目

企业缴纳的教育费附加,通过"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科目核算.

会计核算

计提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上缴教育费附加时:

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新会计制度下,把应交教育费附加都合并到应交税费科目中处理.不再使用其它应交款科目.

教育费附加的缴纳环节和地点,原则上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一样.除铁道部、人民银行、专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等汇总缴纳营业税的单位集中向国家税务局缴纳外,其余的单位和个人,均向其所在地银行缴纳.

对国营和集体批发企业和其他企业,在批发环节代扣代缴零售环节或临时经营营业税时,不扣缴教育费附加,而由纳税单位或个人回到其所在地申报缴纳.如果必须实行代扣代缴的,只对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内的纳税人回原地申报.

地方教育附加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增加地方教育的资金投入,促进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事业发展,开征的一项地方政府性基金.该收入主要用于各地方的教育经费的投入补充.

按照地方教育附加使用管理规定,在各省、直辖市的行政区域内,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按规定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消费税)×2%

征收管理

1、教育费附加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也可委托国家税务局征收.

2、纳费人不按规定期限缴纳教育费附加,需处以滞纳金和罚款的,由县、 市人民政府规定.

3、海关进口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费附加有什么区别】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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