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具体的政策,在国家税务总局的文件中不可能有特别详细的规定。既然总局没有规定,我们也不敢乱说。建议:将此类问题汇总,写出书面请示,报当地主管国税机关,由他们层层上报,等待上级批示下来。在批示下来之前,要按主管国税机关的要求纳税。待批示下来后,如有需要,再做调整。这个问题,靠你自己是解决不了的,因为涉及到政策层面,只能由上级甚至税务总局来决定。
财政部《关于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第六条 关于矿山维简费的会计处理:矿山企业提取维简费时,应按实际提取的金额,借记有关的费用科目,按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计算的折旧,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478号)规定,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的安全费用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小煤矿财务审计注意要点?
审计注意点就是风险的控制点一般煤矿的风险在于成本的核算和收入的确认、土地的塌陷费用等。具体煤矿也有不一样的风险,关键在于整体把握。
煤层气资源开发利用的财税政策支持
目前,我国煤层气产业的政策法规基本比照常规天然气。通过对煤层气开发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分析来看,煤层气产业产能建设投资大,回收周期长,经济效益无法与常规天然气比拟。在同等条件下,煤层气无法与常规天然气在市场上竞争,但煤层气产业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十分显著。因此,在煤层气商业化的初期,为促进该产业的发展,国家应给予更多的优惠政策来鼓励煤层气资源的开发利用。2007年,我国为促进煤层气资源的开发利用,颁布了一系列优惠税收政策,作者在第八章对我国现行的煤层气税费和补贴政策,结合沁水盆地煤层气资源开发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政策模拟,模拟的结果表明我国对煤层气现行财税政策是合理有效的。但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沁水盆地煤层气产业化条件较好,是目前我国煤层气资源开发程度最高的地区。对于其他地区煤层气资源的开发,必须考虑到该区域煤层气资源赋存状况、技术、市场和基础设施等条件,价格补贴需要增加,才能鼓励企业开发煤层气的积极性,提高煤层气产业竞争力。如:对地面直接从事煤层气(煤矿瓦斯)勘查开采的企业,2020年前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减免探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使用费;抽采利用煤层气(煤矿瓦斯)作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2020年前实行增值税免税;煤矿企业利用煤矿瓦斯发电,可自发自用,多余电量需要上网的,由电网企业优先安排上网销售,上网电价执行国家批准的上网电价或执行当地火电脱硫机组标杆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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