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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建期固定资产发票问题

发布日期:2026-08-28 09:23:32 来源:会计考试网

不结汇实收资本就不能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吗?
你们财务总监呢,这事应该是财务总监和税务部门勾通的,有些事情只要在不违反国家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通融的。

企业筹建期间的会计处理

按照现行会计准则规定,筹建期间购买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应当资本化。自建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应当资本化。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应当资本化。分别计入“固定资产”科目和“无形资产”科目。

其他费用可按照下列文件规定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规定:
九、关于开(筹)办费的处理?
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根据以上规定,企业的开办费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建议: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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