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做更好的会计考试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资讯 > 会计资讯返回首页

私立学校应该交哪些税?

发布日期:2026-09-04 09:15:52 来源:会计考试网

以盈利为目的的私立学校,应交:营业税:营业收入*3%;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额*7%(市区)或营业税额*5%(县城或建制镇);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额*3%;企业所得税:扣除各项税前准予扣除的成本费用后金额*25%;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按工资薪金所得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代扣教职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私立学校自有房产余值(一般为原值的70%左右)*1.2%;城镇土地使用税:私立学校面积*当地规定的单位税额;车船使用税:私立学校拥有的车辆等缴纳的税,按辆及车的型号大小征收。等等。

地税局把公办学校当"企业"进行涉税稽查,这释放了什么信号?

首先自2018年起国地税合并称为税务局,再无地税局一说。其次公办学校如有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进行涉税税务稽查,属正常工作。不释放什么信号。

学校有什么可查?作为学校每个学生的学杂费都开发票(反正学校是国家的,你税务局该免税就免,不免就征吧,学校没钱了,财政拨款就是了),每个人老师和职工该交的个税按时按月交,社保/公积金该交的交,正常的三公支出〈开发票入帐〉,完成这些,一个清水一样的公办学校还有什么可查。

民办学校该不该纳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根据上述规定,新税法下,不论是民办还是公办学校,均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取得的收入能否作为免税收入,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判断,而财税〔2009〕122号文件中并未将学费作为免税收入。

公司如果开办一个民办学校,税收问题

双重征税不会吧?
最多公司和学校所得税税率不同,交一个差价税而已(学校分回所得*两者税率差),而且现在新所得税法下对这一块没有具体规定,暂时不需要交税吧。
具体视你们当地税务局的做法。

教育税收的问题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捐资举办的民办学校和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及其他优惠政策。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制定。而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规定,对学校经批准收取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收费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学校取得的财政拨款,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用于事业发展的专项补助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65号)规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收入,除国务院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外,均应计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上述政策,如果该民办学校属于捐资举办的民办学校或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就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及其他优惠政策;如果该民办学校属于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对学校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收费则应征收企业所得税。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捐资举办的民办学校和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及其他优惠政策。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制定。而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规定,对学校经批准收取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收费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学校取得的财政拨款,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用于事业发展的专项补助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65号)规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收入,除国务院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外,均应计征企业所得税。

  

本文由会计考试网(www.kjks.net)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会计网校

会计网校
友情链接:会计考试网 汇率网
会计考试网|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联系邮箱 xuee521866#126.com(为了防止垃圾邮件,请将#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