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题
1.公式:(成本+加工费)/(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100000+40000)/(1-30%)*30%=60000元
2.先计算消费税
由于委托加工的烟丝收回后有一半是用于生产卷烟的,所以这一半的已纳消费税可以用于抵扣
可抵扣的消费税:60000/2=30000元
另一半收回后直接销售的烟丝不用再缴纳消费税。
销售价格高于计税价格的,以销售价格计算消费税;销售价格低于计税价格的,以计税价格计算消费税
第一步,先确定适用税率。每标准箱为250条;每条为200支。
15000/250=60元
每条卷烟低于70元,税率为36%
卷烟消费税的公式:销售价格*适用税率+0.003*支数,或者销售价格*适用税率+150*箱数
15000*36%*100+150*100=540000+15000=555000元
13000*36%*200+150*200=936000+3000=966000元
汇总消费税:555000+966000+60000-30000=1551000元
再计算增值税
各个业务的增值税事项如下:
(1)取得增值税发票,进项为17000元
(2)取得增值税发票,进项为6800元
(3)销售收入,销项为30600元
(4)销售收入,销项为15000*17%*100=255000元
(5)销售收入,销项为12600*17%*200=428400元,注:这里与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不一样,增值税按实际销价计算。
汇总增值税:30600+255000+42=690200元
第二题
此题的消费税无法计算,因为按气缸容量的不同,摩托车的消费税税率不同,此题没有给出。
进口环节的增值税:45*17%=7.65万元
销售环节的增值税:741195/(1+17%)*17%=107695元
第三题
土地成本:500万元
开发成本:1500万元
开发费用扣除限额:120-10+(500+1500)*5%=210万元
加计扣除:(500+1500)*20%=400万元
转让时的有关税金:5000*5.53%=276.5万元
扣除项目总额:500+1500+210+400+276.5=2886.5万元
增值额:5000-2886.5=2113.5万元
增值率:2113.5/2886.5*100%=73.22%
由于增值率达73.22%,所以适用税率为:40%;速算扣除系数为:5%
土地增值税税额:2113.5*40%-2886.5*5%=845.4-144.325=701.0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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