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房产税以及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上、下半年两期缴纳。上半年的申报缴纳期限为3月1日至15日,下半年的申报缴纳期限为9月1日至15日。为简化办税手续,也可于每年的3月1日至15日一次性申报缴纳全年应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具体执行上各地不一样,按年、半年、季或月的都有,需要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法律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房产税的纳税期限是多久
依照《税收征管法》要求,交税人不按要求期限缴交税款,应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交税人偷税,不缴或少缴应交税款,亦归于未按要求期限缴交税款行为,也应按要求交纳滞纳金。核算公式为:滞纳金总额=单个偷税额偷税天数2%。“单个偷税额”为每笔管帐事务所反映的到期应纳未交税额。某些偷税案子,一般是由若干笔偷税事务构成的,每笔偷税事务又有不同的偷税开端过程,偷税过程长短纷歧,偷税数额也各不相同。偷税天数为该偷税额地点的应纳未纳期限。因而,要精确核算滞纳金数额,就有必要逐笔核算,最终汇总求和。从上述算式能够看出,核算偷税滞纳金的要害,是核算偷税天数。偷税天数为偷税开端日至偷税中止日的一段过程。
半年一交。6月的最后一天和12月的最后一天为最后交款期限,不然会产生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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