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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税务信息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14 19:52:51 来源:会计考试网

各位纳税人:

根据我国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现将余姚地区税务信息通知如下:

一、税务申报期限

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每月15日前申报上月增值税。

2. 小规模纳税人:每月15日前申报上月增值税。

3. 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间为次年5月31日前。

二、税务申报方式

1. 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税务APP或委托第三方税务代理机构进行申报。

2. 纳税人也可前往当地税务局进行现场申报。

三、税务优惠政策

1. 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 对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出口企业,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政策。

四、税务咨询与投诉

1. 纳税人如有疑问,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2. 纳税人如对税务机关的决定有异议,可向税务机关提出投诉。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税务机关正式文件为准。如有变动,我们将及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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