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没有这种可能.因为<>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依据车辆生产企业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并参照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规定不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 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 <>国税发[2004]160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办理车购税纳税申报时应提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如果你确实这么做了,而且成功了,严格的讲你的行为是偷税行为,税务机关有权处理. 购置税、购车发票、保险单、养路费发票丢失了无所谓。因为机动车已经登记上牌证明这些都交了。养路费、交强险都有档案并且档风玻璃上都贴的有,一般不会查。最主要是补办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不需要声明,因为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是一车一本一号,别人捡去了没有用。 你只要将车和身份证一起到车管所申请补办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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