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教税务专家--关于个人所得税
不是专家,谈谈自己的看法
你所说的这类购买保险行为据我所知想到那个普遍的,法律性质上当然属于违法行为,但钻了空子……你可以理解为合法的避税吧。至少可以认为税务机关即使查获也无可奈何。目前据说比较流行的还有几种,表现为一月多次工资,以代金卡代替一些工资组成部分的补助项目比如交通通讯之类;对于一些特定岗位如营销的人员将生活补贴和活动经费混杂;
基本对于上述行为,在我国的税法没有根本性改革前我认为是没办法解决问题的。。据说改成申报制就会好了,但中国的国情……谁知道呢……
另外,关于保险,目前我国对保险收益不上税的。
因此要注意一个问题,保险合同中最好指名受益人。因为受益人不明时如果被保险人去世了那保险金是按照法定继承来支付的,。。。总所周知,我国可能会开征遗产税……
二、王某9月份收入3000元,如果按规定,超过2000元的部分按5%上交个人所得税,王某
(3000-2000)*5%=50元
3000-50=2950元
9月份应交税款50元,实际收入2950元
三、王某12月工资2500元,外出授课一次取得800元,贡献奖金10万,计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500-2000)*5%+100000*20%=20025
四、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月工资2000元要交税30元,超过2000元后每多1元要交税0.1元,小李的父亲上月交个人所得税54.5元。小李的父亲上月的工资是多少元?
工资=(54.5-30)/0.1+2000=22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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