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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发票一年用不完 怎么办?

发布日期:2026-09-29 13:34:16 来源:会计考试网

一、专用发票一年用不完 怎么办?

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使用期限为自购票起90日内,如果满90日后剩余发票确认能够继续开出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一年期限的发票从未遇到过。建议你使用之前首先联系自己的管理员咨询,避免开出后给自己带来换票的麻烦。如果不能用,可以开除后作废,再重新领购

可凭l发票换新的年度的发票!

二、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一般是动产13%,不动产9%,营改增前或小规模处置不动产可以按5%,处置固定资产(有形动产)可以依3%征收率减按2%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

2、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按国务院令第538号规定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且未抵扣过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财税【2009】9号第二条);

3、营改增纳税人销售营改增试点实施之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财税【2016】36号附件二);

4、一般纳税人销售为小规模纳税人时期购入的固定资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

5、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2013年8月1日之前购进自用不允许抵扣进项且未抵扣过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二十五条、财税【2013】106号附件2第二条)

6、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财税【2009】9号第二条)

注:放弃减免可以(代)开具专票。

另外专门从事二手车的企业,征收率0.5%。小规模今年可以按3%可以按1%开具。

三、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怎么交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个人(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四、销售使用过的旧设备如何计征增值税

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的增值税

有区别的。

一般纳税人只有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机器设备等(且该设备购进时未抵扣过进项并提前向税务局专管员审批),才能按照4%开普通发票再减半,其他为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物品(如作为低耗品的工具)只能按17%的税率开票。

4%再减半和直接减按2%计税的结果一样,但过程不一样。4%是开发票时税率只能选4%(系统中没有2%的税率可选),减征的50%在填纳税申报表时填在申报表主表第23栏(应纳税减征额)处(23栏正常情况下是灰色不可用,审批后由专管员修改系统才能填,申请后一年有效)。

会计处理多出一笔凭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

而小规模纳税人的减按2%是开发票时税率直接选2%,申报表中不反应减免的50%部分。也没有上述的那笔分录。

本文由会计考试网(www.kjks.net)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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