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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即使是同一项目,如果跨了几个月,劳务收入可以分次给,根据税法按月报税(不要按次报税),相对降低劳务收入的适用税率。(2)控制一下每个月的金额,三个月平均一点(你的情况每月25000以下为宜),尽量不要出现某些月份畸高的情况,因为扣费用(800或20%)之后如果一个月劳务报酬高于20000,就要适用高税率加成征收(30%或者40%)。例如,每月发20000元,一季计税20000*0.8*0.2*3=96007月发5000元,8月发了26000元,9月发29000,一季计税5000*0.8*0.2+(26000*0.8*0.3-2000)+(29000*0.8*0.3-2000)=100007月发0元,8月发了30000元,9月发30000,计税0+(30000*0.8*0.3-2000)+(30000*0.8*0.3-2000)=10400(3)以上是个税,还要交营业税,没什么可筹划的。(4)交通、食宿等费用,请教授交来相关发票作为中心的员工日常开支出账,注意账目摘要的描述,因为根据税法,与本企业无关人员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允许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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