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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增值税下调至16%税率,企业税务筹划。

发布日期:2026-08-29 09:03:07 来源:会计考试网

3月28日据央广网报道,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5月1日起制造业等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
将(一般)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由50和80万上调至500万元。
同时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

四川的县级市城建税执行什么标准

你好,乐意为你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城建税是根据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不同层次的需要而设计的,实行分区域的差别比例税率,即按纳税人所在城市、县城或镇等不同的行政区域分别规定不同的比例税率。具体规定为:
(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这里称的“市”是指国务院批准市建制的城市,“市区”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市辖区(含市郊)的区域范围。
(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这里所称的“县城、镇”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县城、县属镇(区级镇),县城、县属镇的范围按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城镇区域范围。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县属镇的,税率为1%。
纳税人在外地发生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按纳税发生地的适用税率计征城建税。
穗地税函[2005]216号文明确:随着城市化工作进程的不断深入,市属各县有的已撤县建市,有的撤市设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地税征收机关对辖区内发生变化的区域,须按区域的属性分别按以下适用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属于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因此:
(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包括郊区和县级市)的税率为7%。
(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这里所称的县城、镇是指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县城、县属镇(区级镇),县城、县属镇的范围按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城镇区域范围。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县属镇的,税率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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