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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财税前沿是传销吗?

发布日期:2026-08-26 15:57:03 来源:会计考试网

是不是传销,应当按其具体的经营运作模式进行判定。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 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 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 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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