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问:2014年10月1日起月收入3万元以下免税是真的吗?
是真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至2015年底,将月销售额2—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纳入暂免征税范围,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等。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4〕71号文件规定:
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9月25日
二、增值税进项核定扣除
由于按照财税(2012)28号文执行农副产品投入产出法进项核定扣除的规定,所以不管是否开具了发票,都需要在《投入产出法核定进项税附表2》填销售数量和原料平均购买单价,本月原料平均单价可以按上月的原料平均购买单价填写。
三、专项增值税票税率多少
你说的是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吧?如果是的话那他的税率是按行业来的。
一、基本税率17%适用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除规定适用低税率外。
二、低税率 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零税率 0 出口的货物,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简易征收率 6%的行业: 1、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3、以自已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5、商业混凝土。
简易征收率 4%的行业: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2、典当业销售的死当物品
五、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品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自已使用过的物品。(销售自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售价低于原值的免征增值税;售价高于原价的,应计征增值税。)
四、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办法到底能不能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办法,如果符合条件到,能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特殊规定外,简易征收项目(含“营改增”简易征收项目)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开票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
(二)目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特殊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简易征收项目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等文件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
3、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
五、出售已使用固定资产可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出售已使用固定资产不能,开具普通发票。
财税〔2014〕57号文件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财税〔2008〕170号文件第四条第(二)项和第(三)项中“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因此,自2014年7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财税〔2008〕170号文件规定,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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