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们单位接到税务机关通知,说有几张已经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异常,需要做进项转出,这要怎么弄?
要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核实该进项发票异常的原因后进行相关处理。
《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处理操作规程(试行)》(税总发〔2017〕46号)规定,异常凭证,是指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列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范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尚未申报抵扣或申报出口退税的,暂不允许抵扣或者办理退税;已经申报抵扣的,一律先作进项税额转出;已经办理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可按照异常凭证所涉及的退税额对该企业其他已审核通过的退税款暂缓办理出口退税,无其他应退税款或应退税款小于涉及退税额的,可由出口企业提供差额部分的担保。经核实,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抵扣或出口退税相关规定的,企业可继续申报抵扣,或解除担保并继续办理出口退税。接受异常凭证的纳税人,如对税务机关认定的异常凭证存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核查申请,并提交业务合同、银行凭证、运输仓储证明等有关说明材料。主管税务机关一般应自接收申请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完成异常凭证的核实。
二、本期地税尚未申报,涉税查询时,结果显示"查找纳税户的房产税登记资料时发生异常"该怎么处理
这种情况你只有去税务局找你的专管员解决了。
三、被地税查封 怎么回事
查封在法律上属于税收保全措施,不可以随意使用的。估计您是有以下行为之一,所以税务局对你或您的公司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二)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第五十五条 税务机关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前纳税期的纳税情况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可以按照本法规定的批准权限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或者强制执行措施。
假如税务机关职权采取保全措施或者采取不当,应依法赔偿。
第四十三条 税务机关滥用职权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者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不当,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担保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被列入地税非正常户了怎么办?由于当时啥都不懂,别人给我办了个公司营业执照,最后税务登记证也没给我,
首先:只要三个月零申报就直接划入非正常户是胡说,只有逾期未申报且在税务机关公告期内未申报,税务机关无法查找无法联系的纳税人才被认定为非正常户,零申报户也是申报,不能直接认定为非正常,税务机关的CTAIS系统是不能把零申报户划为非正常...(火星人)3353
五、地方税务局把我公司移入异常名录 怎么罚款
你好!
看是因为什么进异常的
如有疑问,请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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