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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地区的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

发布日期:2026-09-14 09:24:16 来源:会计考试网

“营改增”试点地区的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为什么

因为这是(财税〔2013〕10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国税免征增值税这个很好办,直接去备案就可以了,但是前提是(四)的第2点,审批程序,这个是要到试点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取得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这个一般不太好办理。

相关文件:财税〔2013〕10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个人转让著作权。

(二)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

(三)航空公司提供飞机播洒农药服务。

(四)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1.技术转让,是指转让者将其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有偿转让他人的行为;技术开发,是指开发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开发的行为;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

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指转让方(或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开发)的价款应当开在同一张发票上。

2.审批程序。试点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试点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国家税务局备查。

(二)营改增税目

3.部分现代服务业(生产性)

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应该要征增值税,是不是搞错了,是不是看的以前的资料呀!

哪些行业业务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

40种免征增值税情形

(一)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二)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三)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

(四)婚姻介绍服务。

(五)殡葬服务。

(六)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

(七)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八)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

(九)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

(十)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十一)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

(十三)行政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收取的符合《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十四)个人转让著作权。

(十五)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

(十六)2018年12月31日前,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出租公共租赁住房。

(十七)台湾航运公司、航空公司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直航、空中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

(十九)利息收入。

(二十)被撤销金融机构以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等财产清偿债务。

(二十一)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

(二十二)下列金融商品转让收入。

(二十三)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二十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者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不含信用评级、咨询、培训等收入)3年内免征增值税:

(二十五)国家商品储备管理单位及其直属企业承担商品储备任务,从中央或者地方财政取得的利息补贴收入和价差补贴收入。

(二十六)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二十七)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二十八)2017年12月31日前,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

(二十九)政府举办的从事学历教育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全部归该学校所有的收入。

(三十)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从事《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中“现代服务”(不含融资租赁服务、广告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不含文化体育服务、其他生活服务和桑拿、氧吧)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十一)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十二)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

(三十三)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

(三十四)为了配合国家住房制度改革,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取得的收入。

(三十五)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

(三十六)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三十七)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

(三十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让、转让或收回自然资源使用权(不含土地使用权)。

(三十九)随军家属就业。

(四十)军队转业干部就业。

免征增值税的行业极少吧,某些业务才能享受这个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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