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饭店从事经营,有纳税义务。
按税法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必须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并依法申报纳税。按照目前的税收政策,营业税纳税人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暂免征收营业税。如果饭店的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实际上就不用缴纳营业税。当然,即使享受免税,也需要办理纳税申报手续。
个体户做餐饮服务行业需缴纳哪些税?税率是多少?
一、餐饮业涉及的税种及税率: 1、营业税按营业收入5%缴纳; 2、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7%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3%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2%缴纳; 5、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6、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7、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8、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 9、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10万元以上25%;10万元以下的按所得额的50%计入,税率20%); 10、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申报期限 1、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于次月10日内为限期缴纳期限; 2、企业所得税季后15日内(当地税务机关确认按月缴纳的,次月10日)为限期缴纳期限,汇算清缴期限为4个月; 3、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按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期限缴纳(各地一般一年两次等规定不一)。 4、限期缴纳最后一日,遇到休息日,顺延一日;遇到长假(春节、五一、十一节),按休息日顺延; 5、滞纳金按天加收万分之五; 6、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后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可处于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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