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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a表、b表、c表

发布日期:2026-09-29 13:39:54 来源:会计考试网

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a表、b表、c表有什么区别,在什么情况下要申报?

一、 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表)与B表的区别:征收方式不同,缴税时间不同,申报期限不同。

1、征收方式不同

A表:一般用于实行查帐征收方式企业申报;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B表:实行核定征收方式企业申报,适合小规模纳税人。

2、缴税时间不同

A表:适用于月度(季度)纳税申报;

B表:适用于年度的汇算清缴。

3、申报期限不同

A表:十五日内办理预缴纳税申报。

B表:三十日内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申报表A和B有什么区别

二、个人所得税申报时间的规定怎样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扣缴义务人每月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因此,扣缴义务人2019年1月份实际支付“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应当在2019年2月征期进行扣缴申报(即:填报《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也就是通常所称的“明细申报”)并缴纳税款,此时该笔税款的税款所属月份应为2019年1月。

三、经营所得申报适用对象

(一)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

1、适用对象

适用于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办理个人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

合伙企业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个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本表。

2、报送期限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应当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

3、表单样式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6号)

(二)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1、适用对象

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且实行查账征收的,在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

合伙企业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个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本表。

2、报送期限

纳税人在取得经营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

3、表单样式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号)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方格太小怎么填写

可以使用小号字写。

(一)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填写扣缴义务人代扣税款当月的第一日至最后一日。如:2019年3月20日发放工资时代扣的税款,税款所属期填写“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2、“扣缴义务人名称”:填写扣缴义务人的法定名称全称。

3、“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表内各栏:

1、第2列“姓名”:填写纳税人姓名。

2、第3列“身份证件类型”:填写纳税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名称。中国公民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填写居民身份证;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填写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护照等。

3、第4列“身份证件号码”:填写纳税人有效身份证件上载明的证件号码。

4、第5列“纳税人识别号”: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上载明的“公民身份号码”;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5、第6列“是否为非居民个人”:纳税人为非居民个人的填“是”,为居民个人的填“否”。不填默认为“否”。

6、第7列“所得项目”:填写纳税人取得的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名称。同一纳税人取得多项或多次所得的,应分行填写。

7、第8~21列“本月(次)情况”:填写扣缴义务人当月(次)支付给纳税人的所得,以及按规定各所得项目当月(次)可扣除的减除费用、专项扣除、其他扣除等。

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按照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该任职受雇单位截至当月可享受的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扣除总额,填写至“累计情况(工资薪金)”中第25~29列相应栏,本月情况中则无须填写。

8、第22~30列“累计情况(工资、薪金)”:本栏仅适用于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的情形,工资、薪金所得以外的项目无须填写。具体各列,按照纳税年度内居民个人在该任职受雇单位截至当前月份累计情况填报。

9、第31列“减按计税比例”:填写按规定实行应纳税所得额减计税收优惠的减计比例。无减计规定的,可不填,系统默认为100%。如,某项税收政策实行减按6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则本列填60%。

10、第32列“准予扣除的捐赠额”:是指按照税法及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捐赠额。

11、第33~39列“税款计算”:填写扣缴义务人当月扣缴个人所得税款的计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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