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做更好的会计考试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经济师 > 中级经济师辅导 > 中级经济基础返回首页

财税管理体制在运行中的主要矛盾

发布日期:2026-08-18 06:57:28 来源:会计考试网

"

国务院于1993年12月发布了《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决定从199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简称分税制财政体制)。分税制财政体制原则是:(1)按照中央与地方政府及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划分,合理确定各级财政的支出范围;(2)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原则,将税种统一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从而确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收入,并建立中央税收和地方税收体系,分设中央与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分别征管;(3)科学核定地方收支数额,实行规范的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以及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这几方面原则是建立分税制财政体制缺一不可的,否则,就不能算是真正地建立了分税制财政体制。我国推行分税制财政体制以来,总体看来,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比照分税制财政体制原则及其改革要求,可以发现这一改革实践存在的主要问题:1、事权划分方面。明晰了中央政府与省级政府之间事权,但省以下地方政府之间事权划分仍不明晰,由于省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深化没有取得明显进展,省以下地方政府之间事权划分,一些问题始终未能妥善解决,本属于省、市政府的基本事权转移给了县乡政府承担。2、财权划分方面――省级财政收入比重下降,宏观调控能力下降;地方财政收入后劲不足,增长质量明显下降在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国家里,中央适当集中财权是普遍的做法。但省以下政府之间的财权划分模式并不尽然,具体格局要依职责划分结构而定。在我国,中央政府集中财力的做法被省、市级政府效仿,致使省、市级政府财力集中度不断加大。3、转移支付制度――各地区财力存在较大差异,地方财力不足,县级财政困难。转移支付制度的均等化使全国地方政府生产或提供公共品和服务的效果差。由于计算方法不合理,以至于税收返还的结果是维护地方、特别是富裕地区的既得利益,而不是缩小贫富差距。体制补助与上解是在老体制下按基数法确定的,包含很多不合理因素。专项转移支付由于需要较高的配套资金而流向富裕地区。所有这些问题集中表现为:一方面,1994~2005年国家财政收入以年均超过20%增长率递增,2005年国家财政收入超过3万亿元;另一方面,县、乡财政陷入困境,履行事权所需的财力与可用财力极不对称。县、乡负债面广且量大。在中西部地区,负债县、乡政府数占县、乡政府总数的比例超过了80%。县、乡政府债务已严重影响了其在社会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发挥,成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难题。面对县乡财政困境,有人对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产生了疑虑,认为省以下政府和不发达地区不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很明显,这是一种错误的看法,没有把握分税制财政体制实质,只看到问题的表面现象。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本身并不会导致县、乡财政困境,相反,县、乡财政困境是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不完全的结果。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现有财政体制已经不适应甚至阻碍了经济发展,为此必须探索建立新型省以下财政体制。

"

本文由会计考试网(www.kjks.net)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会计网校

会计网校
友情链接:会计考试网 汇率网
会计考试网|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联系邮箱 xuee521866#126.com(为了防止垃圾邮件,请将#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