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会经费地税代收
1、如果单位设立工会组织,按照工会经费总额的40%上交,60%留做工会组织经费。
2、单位如果没有设立工会组织,提取的工会经费必须全额上交地税。也就是说,如果当地工会和税局有协议,请税局代收代缴,那么没有工会组织的企业由地税代收代缴工会筹备金。2. 工会经费 税务代征
为加强和规范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以下统称工会经费)收缴工作,保证工会经费及时足额征收,更好地发挥工会职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条例》《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基层工会组织筹建期间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事项的通知》(总工办发〔2004〕2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收费项目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160号)等有关规定,经省政府批准,全省工会经费由税务机关统一代征。具体意见如下:
一、代征范围
省内除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以外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应拨缴的工会经费。
二、计费依据
缴费单位应缴纳的工会经费,以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计费依据。
单位全部职工是指在缴费单位工作并由其支付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包括企业的合同制工人和管理人员、事业单位的合同制职工和聘任干部、单位因各种原因聘用的临时工、季节工、服务员、营销员等人员,同时还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和内部退养职工。
工资总额是指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三、费率
工会经费的缴纳比例为缴费单位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
四、征收管理
(一)税务机关原则上对工会经费实行属地化征收管理,确有需要实行集中征收的,由省总工会与省税务局商定。
(二)各级总工会负责对所缴工会经费进行审定、核算和检查。
(三)缴费期限和纳税期限一致,缴费单位应于次月15日前申报缴纳。
(四)税务机关主要采取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方式代征工会经费。
(五)对拒缴单位由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各级税务机关与同级总工会应加强信息交换与传递,积极做好工会经费的代征工作。税务机关要将工会经费的代征工作纳入日常管理,配合工会做好记账、对账工作,双方要对每个征期工会经费的代收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和分析,并分别报上一级主管部门。
(七)各级总工会和税务机关不得擅自减免工会经费。缴纳工会经费确有困难的单位,应提出申请并作出补缴计划报当地总工会,由当地总工会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对撤销、关闭和破产的单位,由缴费单位工会提出书面报告,并附有关撤销、关闭和破产清算的文件及相关复印件,报当地总工会核销后函告税务机关。
(八)各级总工会应与税务机关建立交流机制,通过培训、研讨、经验交流等形式推进税务代征工作,对代征工会经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税务机关和个人在有关评优评先项目中予以优先推荐。
五、代征管理费
市级总工会按实际代收工会经费总额的5%提取代征管理费,按季支付市属各区级税务机关;县级总工会按实际代收工会经费总额的5%提取代征管理费,按季支付给同级税务机关。代征工作有特殊难度、经费不足、需要提高代征管理费比例的地区,当地总工会和税务机关协商一致后报上级机关批准。代征管理费主要用于税务机关组织征收、优化服务、设备改善、培训交流、工作激励等相关支出。税务机关要对代征管理费加强监督和管理。
3. 工会会费地税代收
企业应当成立工会委员会 这是独立于公司的一个组织,至少形式上得如此,工会必须有单独的账户和财务账,具体的会计处理如下:
1、企业按照规定缴纳工会经费: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贷:银行存款2、收到返还,上级总工会返还企业的比例一般是60%返还的钱要入工会账户 借:银行存款 贷: 拨缴经费收入 3、工会会费的使用 借:职工教育费文体活动费等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010年《工会会计制度》相关内容如下:
四、收入类科目第402号科目 拨缴经费收入一、本科目核算基层单位行政拨缴、下级工会按规定上缴及上级工会按规定转拨的工会经费中归属于本级工会的经费及建会筹备金。
二、工会可以根据需要在本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三、拨缴经费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工会经费的处理1.采用自主收缴工会经费的:收到工会经费,按下级工会经费收缴报告表中的相关金额或实际收到的总金额,借记“应收下级经费”、“银行存款”科目,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的部分,贷记本科目,按规定应上缴上级工会的部分,贷记“应付上级经费”科目。
2.采用税务代收、财政划拨方式收取工会经费的:
(1)本级工会通过税务部门代收、财政部门划拨的工会经费,按实际收到的总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的部分,贷记本科目,按规定应上缴上级工会的部分,贷记“应付上级经费”科目,按规定应转拨下级工会的部分,贷记“应付下级经费——应付下级转拨经费”科目。
(2)本级工会收到上级工会转拨通过财政部门划拨、税务部门代收的工会经费,按上级工会经费转拨通知中的金额或实际收到的总金额,借记“应收上级经费——应收上级转拨经费”、“银行存款”科目,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的部分,贷记本科目,按规定属于下级工会的部分,贷记“应付下级经费——应付下级转拨经费”科目。
(二)建会筹备金的处理1.采用自主收缴方式收取建会筹备金的:本级工会收到建会筹备金,按实际收到的总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的部分,贷记本科目,按规定应上缴上级工会的部分,贷记“应付上级经费”科目,需返还给筹建单位工会的部分,贷记“应付下级经费——应付建会筹备金”科目。
2.采用税务代收、财政划拨方式收取建会筹备金的:
(1)本级工会通过税务部门代收、财政部门划拨的建会筹备金,按实际收到的总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的部分,贷记本科目,按规定应上缴上级工会的部分,贷记“应付上级经费”科目,按规定应转拨下级工会或需返还给筹建单位工会的部分,贷记“应付下级经费——应付建会筹备金”科目。
(2)本级工会收到上级工会转拨通过财政部门划拨、税务部门代收的建会筹备金,按上级工会有关建会筹备金转拨通知中的金额或实际收到的总金额,借记“应收上级经费——应收建会筹备金”、“银行存款”科目,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的部分,贷记本科目,按规定属于下级工会或需返还给筹建单位工会的部分,贷记“应付下级经费——应付建会筹备金”科目。
3.(1)筹建单位在期限内建立工会,本级工会返还建会筹备金的,按实际返还的金额,借记“应付下级经费——应付建会筹备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筹建单位到期未建立工会,本级工会不需返还的建会筹备金,借记“应付下级经费——应付建会筹备金”科目,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的部分,贷记本科目,按规定应上缴上级工会的部分,贷记“应付上级经费”科目。
4.筹建单位按期建立工会,所建工会收到返还的建会筹备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三)期末结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结余”科目。四、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五、支出类科目第501号科目 职工活动支出一、本科目核算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发生的支出。基层工会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列入本科目核算。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50101 职工教育费:核算工会开展职工教育活动的各项支出。50102 文体活动费:核算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体活动的各项支出。50103 宣传活动费:核算工会开展职工宣传活动方面的各项支出。50104 其他活动支出:核算基层工会支付的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以及工会开展其他活动的各项支出。三、职工活动费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发生职工活动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二)期末结转时,借记“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四、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4. 工会经费地税代收怎么做账
一般是按工资总额*工会缴费2%率 :
1、计提是做: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2、支付上级工会做: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贷:银行存款
3、工会经费现在有的计提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各基层单位行政方面应于每月15日前,按照上月份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向工会拨交当月份的工会经费。工会在收到工会经费后,应向交款单位行政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税务部门据此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全国总工会对基层行政方面向工会拨交的经费,规定自上而下逐级上解形成各级工会的经费来源。
各级工会经费留成比例为:基层工会的分成比例一般不少于60%,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和市、县总工会的分成比例不超过35%,具体各留多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决定;5%上交全国总工会。
参考资料来源:
5. 工会经费地税代收代缴
你们公司胡说八道!工会发放的慰问品是从工会经费中出的。
就算是职工福利,也是同样道理,不应该缴个人所得税的!
6. 以税代收工会经费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第一条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30号)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地区,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本文由会计考试网(www.kjks.net)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