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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纳耕地占用税(一般纳税人耕地占用税)

发布日期:2026-10-19 09:20:08 来源:会计考试网

一、一般纳税人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就是针对那些非法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以及个人进行征税,征收目的就是加强着土地的保护,让农民都能树立起保护资源的意识。

这笔税只有下面3种情况才让交!

1.非农业开发

如果是在耕地上进行庄园、建造球场、驾校等非农化的开发,以至于土地的资源受到了破坏和占用,此时将需要征收这笔费用。如果存在违规违法利用耕地开展非农业建设,相关责任人还将遭到一定的数额处罚!

2.构筑物

所谓的构筑物就是指用于生产活动的,但不能进行居住生活的设施,也就是在耕地上破坏了耕地层的建筑物,比如说进行水塘的挖掘,并在其中进行水泥硬化,或者在耕地上建造着水泥杆等,这些东西都属于占用了耕地,需要收取这笔费用。

3.建房

在农村,有的农户没有申请到宅基地,就私自用占用耕地来建房。但这是违规的行为,将收取这笔费用。

二、一般纳税人耕地占用税怎么征收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应纳税额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乘以适用税额。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一般纳税人耕地占用税有优惠吗

  对耕地占用税纳税人的具体占地项目免征税款的范围。包括:  (1)军事设施用地;  (2)铁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和停机坪用地;  (3)炸药库用地;  (4)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院用地;  (5)殡仪馆、火葬场用地;  (6)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田水利设施用地,水利工程以发电、旅游为主的除外;  (7)安置水库移民、灾民、难民的房屋占用地;  (8)农村居民搬迁,原宅基地恢复耕种,并且新建住宅占用耕地少于原宅基地的。

四、一般纳税人耕地占用税怎么计算

耕地占用税计入购买土地成本中。

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土地缴纳的耕地占用税、契税,先计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成本”核算,待房地产企业正式开发建设时,再转人“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会计科目核算。

土地成本包括土地使用权取得费及土地开发费,应与建筑费提取折旧费,而不能将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摊入管理费用。

由于耕地占用税是在实际占用耕地之前一次性交纳的,不存在与征税机关清算和结算的问题,因此企业按规定交纳的耕地占用税,不通过“应交税金”科目核算。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以每平方米土地为计税单位,按适用的定额税率计税。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平方米)×适用定额税率

耕地占用税以占用耕地建房和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采取地区差别税率。全国按人均占有耕地多少划分为4类地区,并按占用耕地的不同用途确定不同税额。

对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人均占有耕地特别少的地区,可按规定的税额适当提高,但最高不得高于50%。具体适用税额,由各地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自行确定。

对获准占用的耕地,超过两年不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加征两倍以下的税金。耕地占用税由地方税务机关或财政征收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五、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

耕地占用税是指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耕地占用税计算时采用定额税率,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以每平方米土地为计税单位。

六、一般纳税人耕地占用税如何入帐

印花税是作为经营活动运行中的行为类的税种之一,其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而是直接计入到管理费用科目下子目“印花税”中。耕地占用税是作为取得和占用耕地而交纳的一种占用费性质的税费,应作为取得土地成本的内容之一。会计分录如下:

1、印花税分录借:管理费用-印花税贷:现金或银行存款2、耕地占用税分录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耕地占用税贷:现金或银行存款1、同一种类的应纳税凭证,并要频繁贴花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应出具汇缴许可证。汇总缴纳的限期限额由当地税务机关确定,但是不得超过1个月。

2、企业征用耕地获得批准后,按规定交清耕地占用税,应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七、耕地占用税谁缴纳

原则上是2008年元月1日,但有的省份在2009年元月1日才移交至地方税务局。

依据:《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7】511号)

第十二条 耕地占用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土地管理部门在通知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占用耕地手续时,应当同时通知耕地所在地同级地方税务机关。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土地管理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十六条 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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