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征资源税的有
我国目前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仅涉及矿产品和盐两大类,具体包括:
1.原油。开采的天然原油征税,人造石油不征税。
2.天然气。开采的天然气和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征税。
3.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
4.其他非金属矿。包括:石墨、硅藻土、高岭土、萤石、石灰石、硫铁矿、磷矿、氯化钾、硫酸钾、井矿盐、湖盐、提取地下卤水晒制的盐、煤层(成)气。
5.金属矿。包括:铁矿、金矿、铜矿、铝土矿、铅锌矿、镍矿、锡矿及其他金属矿产品等。
6.海盐。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缴纳资源税。
二、应征资源税的有哪些项目
企业购进的机动车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以及用于纳税人自用消费的,其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其中属于纳税人自用消费品的机动车包括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小汽车(乘用车、中轻型商用客车)。相反,企业购进的诸如叉车、铲车、吊车、槽罐车、混凝土搅拌车及其它运输车辆等等,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非免税项目的,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购入的汽车能够取得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才可以抵扣。 机动车发票应该填写组织机构代码的,网上认证和大厅认证都可以的。
三、应征资源税的有?
资源费用是指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开展经济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源耗费。资源费用既包括房屋及建筑物、设备、材料、商品等有形资源的耗费,也包括信息、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各种无形资源的耗费,但不包括人力资源耗费以及其他各种税费支出。
四、应缴纳资源税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 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采石场开采、加工、销售碎石缴纳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采石场如果开采条例列举的资源(例如石灰石)应当缴纳资源税。
五、资源税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计税依据分类的一类税。指以征税对象的价值形式为计税依据计算征收的名 现行的产品税(大型电力除外) 、增值税、各种所得税等,都是从价税。
一、优点不同
1、从价计征其优点是开征范围广,凡有价格,都可以从价计征; 可以配合价格政策,调节社会生产与消费,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
2、从量计征的优点是便于计征和管理,收入不受价格变化的影响,比较稳定可靠,纳税人的税负也相对稳定。
二、计税依据不同
1、从价计征以征税对象的价值形式为计税依据
2、从量计征以征税对象的实物形式(重量、件数、容积、面积等)为计税依据
三、征收范围不同
1、从价计征:现行的产品税(大型电力除外) 、增值税、各种所得税等,
2、从量计征:我国现行税制中的资源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船舶吨税等税种,都属于从量税。消费税中的黄酒、啤酒、汽油、柴油等应税消费品以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也属于从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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