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谁知道企业清算或转让子公司的全部股权时企业所得税应该怎样处理
答: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转让有关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京地税企[2004]196号)文件规定: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已提取减值,跌价或坏帐准备的资产,如果有关准备在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转让处置有关资产而冲销的相关准备应允许作相反的纳税调整。因此,企业清算或转让子公司(或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全部股权时,被清算或被转让企业应按过去已冲销并调增应纳税所得的坏帐准备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数额,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增加未分配利润,转让人(或投资方)按享有的权益份额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二、企业清算或转让子公司的全部股权时企业所得税应该怎样处理?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的规定,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
三、有关企业所得税法中股权转让所得的问题
不矛盾,你说的是两种行为,第一种是股权转让,第二种是撤资行为。
举个例子:A、B公司共同投资成立M公司,A出资4000万元,占M公司股份的40%,B出资6000万元占M公司的60%股份,2013年A将其股份作价12000万元全部转让给B,股权转让完成后,M公司成为B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止股权转让前,M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5000万元,盈余公积为5000万元。计算A公司股权转让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二78页单选7和344页单选2。课件中也有相应题目修改过。)
分析:本题指的是转让股权。规定: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所以计算企业所得税=(12000-4000)*25%=2000(万元)。
另一做法:改成撤资。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盈余公积和累计未分配利润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5000+5000)×40%=4000(万元),这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是免税的,投资资产转让所得=1=4000(万元),投资资产转让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计算略。
四、企业股权转让的企业所得税问题
C企业是股权受让方,并不是转让方,没有取得转让所得,不是股权转让所得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A企业转让自己投资于B企业的股权,取得股权转让所得,A企业才是股权转让所得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A企业如果企业所得税是查账征收的,那股权转让所得只是并入会计利润,按规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A企业的所得税是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那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7号《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二条规定,其取得的转让股权收入应全额计入应税收入额,按照主营项目(业务)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征税。
C企业只需按股权转让协议及支付的股权转让对价进行投资的会计核算。
五、股权转让的企业所得税如何计算?
只要当事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允许股东自由确定股权转让价格。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除了对国有股权的转让估价作了限制性规定外,对于普通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并未作具体的规定。在实践中,普通股权的转让价格通常由以下几种方式确定:(1)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即股权转让时,股权转让价款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由协商确定,可称为“协商价法”。(2)以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东出资额为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出资额法”。(3)以公司净资产额为标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净资产价法”。第四以审计、评估的价格作为依据计算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评估价法”。第五以拍卖价、变卖价为股权转让价格。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常见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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