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税收优惠备案取消的文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第二条 凡在地方税务机关按照查账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并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纳税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企业所得税优惠包括免税收入、减税、免税、优惠税率、加计扣除、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加速折旧、减计收入、税额抵免和国务院及其财税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专项优惠。
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优惠分为报批类优惠和备案类优惠。
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需要报批的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实行报批管理;未明确规定报批的各类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第五条 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对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应本着精简、高效、便利的原则,尽量简化手续,减少报送资料,方便纳税人。
第二章 报批类优惠管理
第六条 纳税人申请报批类优惠的,应当在政策规定的申请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送以下资料:
(一)税收优惠申请报告,列明优惠理由、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等;
(二)财务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
(三)法律法规要求出具的证明材料;
(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纳税人报送的材料应真实、准确、齐全。税务机关不得要求纳税人提交与其申请的优惠项目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
第七条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应当根据以下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的优惠项目,依法不需要由税务机关审批后执行的,应当即时告知纳税人不受理。
(二)申请材料不详或存在错误的,应当告知并允许纳税人更正。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四)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纳税人的申请。
第八条 税收优惠审批是对纳税人提供的资料与税收优惠法定条件的相关性、合法性进行的审核,不改变纳税人真实申报的法律责任。
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实地核实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按规定程序进行实地核查,并将核查情况记录在案。
第九条 有审批权的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税收优惠申请,应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及时完成审批工作,作出审批决定。
第十条 税收优惠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有权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准予税收优惠的书面决定。依法不予税收优惠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纳税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一条 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优惠审批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纳税人送达税收优惠审批书面决定。
第三章 备案类优惠管理
第十二条 纳税人享受备案类税收优惠,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请备案,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表》和其他相关备案资料。
第十三条 省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和本省实际,制定《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明细项目表》,明确纳税人应提供的具体备案资料,并依照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增补和修订。
第十四条 备案类税收优惠分为事前备案和事后备案。
事前备案和事后备案方式的划分,由省局确定并不定期公布。
第十五条 列入事前备案的税收优惠,纳税人应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之前提请备案,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方可执行。
对需要事前备案而未按规定备案的,纳税人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列入事前备案的税收优惠,国家税务总局或省局规定需要报送后续管理证明资料的,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办理年度纳税申报时附送相关证明资料。
第十六条 列入事后备案的税收优惠,纳税人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办理年度纳税申报时提请备案。
事后备案经审核不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取消其自行享受的税收优惠,并相应追缴税款。
第十七条 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请备案的资料,应当根据以下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备案资料不详或存在错误的,应当告知并允许纳税人更正。
(二)备案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备案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纳税人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备案资料的,应当受理纳税人的备案。
第十八条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的备案申请,应当出具书面凭证。
第十九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受理纳税人备案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审核工作,并书面告知纳税人能否享受税收优惠。
依法不能享受税收优惠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纳税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二十条 税收优惠备案审核是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供的备案资料与法定减免优惠条件进行的相关性、合法性审核,不改变纳税人真实备案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条件发生变化的,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停止其税收优惠的执行。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加强对下级税务机关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及其财税主管部门新颁布的备案类税收专项优惠,在省级税务机关未统一备案方式和备案资料之前,各市、州地方税务局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暂行备案方法。
第二十四条 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在日常管理和专项检查中发现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不符合政策条件的,应及时通知主管税务机关,并追缴税款。对涉嫌骗取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处理。
2. 税收优惠备案取消的文件怎么办
申请条件】
符合备案类税收减免的纳税人,如需享受相应税收减免,在首次享受减免税的申报阶段或在申报征期后的其他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收减免备案。
纳税人在符合减免税条件期间,备案材料一次性报备,在政策存续期可一直享受,当减免税情形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办理材料】
温馨提示:以下报送材料中未注明份数的均为 1 份。
1. 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12701、01012716,政策依据:财税〔2016〕52 号),应报送:
(1)《税务资格备案表》2 份。
(2)安置精神残疾人的,提供精神残疾人同意就业的书面声明以及其法定监护 9 人签字或印章的证明精神残疾人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书面材料。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级)》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逐页加盖公章。
(4)安置的残疾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5)当期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或纳税人加盖公章的按月为残疾人支付工资的清单。
2. 光伏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21903,政策依据:财税〔2016〕81 号),应报送:
(1)《税务资格备案表》2 份。
(2)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的相关材料。
3.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24103,政策依据:财税〔2011〕100 号),应报送:
(1)《税务资格备案表》2 份。
(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4. 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64017,政策依据:财税〔2015〕73 号),应报送:
(1)《税务资格备案表》2 份。
(2)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和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的声明材料。
5. 风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64018,政策依据:财税〔2015〕74 号),应报送:
《税务资格备案表》2 份。
6.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64019,政策依据:财税〔2015〕78 号),应报送:
(1)《税务资格备案表》2 份。
(2)综合利用的资源,属于环境保护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列明的危险废物的,提供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3)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和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以及符合《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的书面声明材料。
7. 黄金期货交易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81520,政策依据:财税〔2008〕5 号),应报送:
《税务资格备案表》2 份。
8. 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83916,政策依据:财税〔2016〕36 号),应报送:
(1)《税务资格备案表》2 份。
(2)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业务合同复印件。
9. 动漫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03234、01103235,政策依据:财税〔2018〕38 号),应报送:
(1)《税务资格备案表》2 份。
(2)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10. 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20401,政策依据:财税〔2000〕102 号),应报送:
《税务资格备案表》2 份。
11. 管道运输服务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21311,政策依据:财税〔2016〕36 号),应报送:
(1)《税务资格备案表》2 份。
(2)管道运输服务业务合同复印件。
12. 铂金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29901,政策依据:财税〔2003〕86 号),应报送:
(1)《税务资格备案表》2 份。
(2)国内生产企业自产自销铂金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3)上海黄金交易所开具的《上海黄金交易所发票》结算联(查验后退回)。
13. 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81524),政策依据:财税〔2018〕102 号),应报送:
(1)《非居民企业递延缴纳预提所得税信息报告表》2 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3)相关合同。
(4)支付凭证。
(5)与鼓励类投资项目活动相关的资料。
(6)委托材料。
14. 残疾、孤老、烈属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5012710,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 份。
(2)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3)残疾、孤老、烈属的资格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15. 合伙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经营所得(减免性质代码:05129999,政策依据:财税〔2018〕55 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43 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 份。
(2)《合伙创投企业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表》。
16. 天使投资个人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转让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免性质代码:05129999,政策依据:财税〔2018〕55 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 份。
(2)《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表》。
(3)天使投资个人身份证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17. 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减免性质代码:11011701,政策依据:财税〔2008〕137 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 份。
18. 转让旧房作为保障性住房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减免性质代码:11011707,政策依据:财税〔2013〕101 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 份。
(2)不动产权属资料复印件。
(3)房地产转让合同(协议)复印件。
(4)扣除项目金额相关材料(如评估报告,发票等)。
19. 对企业改制、资产整合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增值税予以免征(减免性质代码:11052401、11052501、11059901、11059902、11083901、11083902、11083903,政策依据:财税〔2013〕53 号、财税〔2011〕116 号、财税〔2013〕3 号、财税〔2011〕13 号、财税〔2001〕10 号、财税〔2003〕212 号、财税〔2013〕56 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 份。
(2)不动产权属资料复印件。
(3)投资、联营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资、联营合同(协议)复印件。
20. 被撤销金融机构清偿债务免征土地增值税(减免性质代码:11129901,政策依据:财税〔2003〕141 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 份。
(2)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决定撤销的相关材料。
(3)不动产权属资料复印件。
(4)财产处置协议复印件。
21. 合作建房自用的土地增值税减免(减免性质代码:11129903,政策依据:财税字〔1995〕48 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 份。
(2)不动产权属资料复印件。
(3)合作建房合同(协议)复印件。
(4)房产分配方案相关材料。
【办理地点】
1.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2. 此事项可同城通办。
3. 取消增值税优惠备案文件
需要备案。
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包括二手车)需要办理备案手续,纳税人可以去办税服务大厅或网上办理备案。备案是需要的资料有:1.《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备案表》(一般纳税人填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同时填写),2.减免税申请报告(自行A4纸打印,其中包括企业性质、减免税的依据、销售旧货的名称,单位,数量,入账价,折旧,出售价等),3.原始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国外进口设备则提供海关备案手册原件复印件及解除监管证明原件复印件,未解除监管的,需提供补交关税及进口增值税证明原件复印件),4.固定资产明细账原件及复印件,5.转让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每台设备原值及转让价)。
4. 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取消文件
携带个人身份证及社保卡,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填写《异地就医备案取消登记表》,提出取消异地医保医备案申请即可。部分地区不用线下提出申请,支持通过电话、网站、邮箱、社保APP或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取消备案,大大简化了备案流程。
5. 增值税优惠备案取消政策依据
不用每年都做。自2019年11月1日起,各地区取消了增值税增值税优惠备案,符合减免优惠条件的纳税人可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特定项目报送附列资料”的办理方式,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在申报时填报相关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即可,同时需要按要求归集并留存备查相关减免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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