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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填写年薪12万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发布日期:2026-08-18 07:12:01 来源:会计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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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税申报表有如下步骤:

1、所得年份和填表日期:

申报所得年份:填写纳税人实际取得所得的年度;

填表日期:填写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的实际日期。

2、身份证照类型:

填写纳税人的有效身份证照(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护照、回乡证等)名称。

3、身份证照号码:

填写中国居民纳税人的有效身份证照上的号码。

4、任职、受雇单位:

填写纳税人的任职、受雇单位名称。纳税人有多个任职、受雇单位时,填写受理申报的税务机关主管的任职、受雇单位。

5、任职、受雇单位税务代码:

填写受理申报的任职、受雇单位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或者扣缴登记的编码。

6、任职、受雇单位所属行业:

填写受理申报的任职、受雇单位所属的行业。其中,行业应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填写,一般填至大类。

7、职务:填写纳税人在受理申报的任职、受雇单位所担任的职务。

8、职业:填写纳税人的主要职业。

9、在华天数:由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填写在税款所属期内在华实际停留的总天数。

10、中国境内有效联系地址:

填写纳税人的住址或者有效联系地址。其中,中国有住所的纳税人应填写其经常居住地址。中国境内无住所居民住在公寓、宾馆、饭店的,应当填写公寓、宾馆、饭店名称和房间号码。

11、第11行“应纳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写。

12、第12行“减免税额”:填写符合税法规定可以减免的税额。纳税人填写本行的,应同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13、第13行“已预缴税额”:填写本年度在月(季)度申报中累计已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14、第14行“应补(退)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写。

扩展资料

申报资料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以下简称《纳税申报表》);

一、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护照、回乡证、军人身份证件等)复印件。 

二、申报地点:

1、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2、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3、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下统称生产、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4、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5、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6、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经常居住地,是指纳税人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纳税申报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

填写税申报表有如下步骤:

1、所得年份和填表日期

2、身份证照类型

3、身份证照号码

4、任职、受雇单位:填写纳税人的任职、受雇单位名称。纳税人有多个任职、受雇单位时,填写受理申报的税务机关主管的任职、受雇单位

5、任职、受雇单位税务代码

6、任职、受雇单位所属行业:填写受理申报的任职、受雇单位所属的行业

7、职务

8、职业

9、在华天数

10、中国境内有效联系地址

11、第11行“应纳税额”

12、第12行“减免税额”

13、第13行“已预缴税额”

14、第14行“应补(退)税额”

纳税申报表指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按期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期应缴税额时应填报的表格

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有关纳税资料,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就应税收入、应税所得、税种、税目、税率,应纳税额和其他应税资料,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

扩展资料: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纳税申报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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