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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税总额指什么?

发布日期:2026-10-26 09:20:43 来源:会计考试网

一、利税总额指什么?

利税总额 是指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税金、教育费附加、资源税和利润总额四项之和, 但不包括企业计人生产成本的各项税金,它是反映工业企业一定时期内全部纯收入的重要指标。其计算公式为: 利税总额=产品销售税金及其他税金+利润总额 其中:产品销售税金及其他包括企业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应负担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

二、什么是资源税

解释:

资源税的征税原则:普遍征收,级差调节。即所有开采者开采的所有应税资源都应缴纳资源税;同时,开采中、优等资源的纳税人还要相应多缴纳一部分资源税。简介: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数量征收的一种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应缴纳资源税。作用:1、调节资源级差收入,有利于企业在同一水平上竞争。2、加强资源管理,有利于促进企业合理开发、利用。3、与其它税种配合,有利于发挥税收杠杆的整体功能。4、以国家矿产资源的开采和利用为对象所课征的税。开征资源税,旨在使自然资源条件优越的级差收入归国家所有,排除因资源优劣造成企业利润分配上的不合理状况。

三、资源税主要是指对资源的什么环节征税

资源税的征收环节在税法中规定是:从商品生产到消费流转环节中缴纳资源税的。

现行资源税的纳税环节分别是:

(1)纳税人对外销售应税产品的,其纳税环节在出场(厂)销售环节;

(2)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用于连续生产以及生活福利、基建等方面的,其纳税环节在移送使用环节;

(3)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的环节在其收购未税矿产品的环节;

(4)盐的资源税一律在出场(厂)环节由生产者缴纳。

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取得销售款凭据的当天;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对以下情况还做了具体规定。

(1)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分为三种情况:

①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②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③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纳税人自采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3)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货款的当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本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以下简称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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