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烟草的税率是多少?
我国对烟草的纳税率除了正常的增值税17%(烟叶收购是13%)以外,就是消费税了,税率分别是:
1.甲类卷烟 45%
2.乙类卷烟 40%
3.雪茄烟 40%
4.烟丝 30%
同时规定:从2001年6月1日开始,卷烟消费税计税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实行从价定率计算应纳税额的办法调整为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的复合计税办法。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十销售额×比例税率
卷烟消费税税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比例税率调整为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税率具体调整如下:
(一)定额税率:每标准箱(50000支,下同)150元。
(二)比例税率:
1、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在50元(含5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卷烟税率为45%。
2、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5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卷烟税率为30%。
3、下列卷烟一律适用45%的比例税率:
――进口卷烟
――白包卷烟
――手工卷烟
――自产自用没有同牌号、规格调拨价格的卷烟
――委托加工没有同牌号、规格调拨价格的卷烟
――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和个人生产的卷烟
另外:一、自2004年3月1日起,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按以下办法确定:
1、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税率)。其中,关税完税价格和关税为每标准条的关税完税价格及关税税额;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标准条(200支)0.6元(依据现行消费税定额税率折算而成);消费税税率固定为30%。
2、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50元人民币的,适用比例税率为45%;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50元人民币的,适用比例税率为30%。
二、依据上述确定的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计算进口卷烟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消费税税额。
1、进口卷烟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定额税)/(1-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
2、应纳消费税税额=进口卷烟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消费税定额税。其中,消费税定额税=海关核定的进口卷烟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50000支)150元。
增值税率为17%,消费税率为30%。
应该是销售收入的40%
二、1,卷烟厂委托加工卷烟,拿回后直接出售,还要交消费税吗?
既然你要求详解,我就Copy法规库的文件给你吧。
第一个问题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1号令》“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
但这是旧规定,现在所有的习题册都是用这个旧规定,考试也是,但实务上有新规定
根据,《财法[2012]〔2012〕8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令第51号)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现将这一规定的含义解释如下:
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本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二个问题
《国税发〔1993〕156号》
“ (四)下列应税消费品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消费税税款:
1.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
....”
你将烟叶运去加工厂加工成烟丝,将烟丝收回再加工成卷烟的,可以抵扣先前烟丝所纳消费税。但你用烟丝运去加工厂加工成卷烟,然后再深加工成高级卷烟销售的,不可以抵扣。【因为消费税的委托加工收回抵扣,是按列明方式执行的,没有列明的,就不可以抵扣】
委托加工物资,加工后直接销售的,消费税直接计入成本,加工后进入下一环节的,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当然要交税
三、用外购已交消费税的烟丝,委托A企业加工甲类卷烟,计算卷烟的消费税,抵扣烟丝的消费税吗?
可以。税法规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由受托方代收代缴,因为是价内税,通过价格转移到委托方承担;像烟丝生产卷烟,委托加工环节的消费税可以抵扣,其消费税在最终产品卷烟上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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