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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扣除的租房可以做个假租房吗?

发布日期:2026-09-01 09:24:56 来源:会计考试网

不可以。
根据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有关规定,不同城市的扣除标准是不同的。
1、直辖市、省会、计划单列市、国家确定的其它城市,租房可以享受每月1500元的扣除标准。
2、第一项以外的,市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扣除标准为1100元。
3、第一项以外的,市区户籍人口低于100万(含)的城市,每月扣除标准为800元。
4、公租房也可以申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如果大家是直接向住房保障部门租赁的,那么出租方就填写住房保障部门的全称,并填写对方的统一信用代码。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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