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行18种税收实体法规
经营的铸造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1、增值税按销售额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国税征收。
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增值税额依7%的税率计算缴纳,(适用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地税征收。
3、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额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地税征收。
4、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对于个人所得税,一般采取附征的办法,附征率从全国来看一般在1%-5%之间,普遍在2%左右。
应纳个人所得税=销售额*附征率。---地税征收。
至于是按定期定额征收,还是建账建制(查账)征收,按照现行税收法规规定,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1、如果贵厂是按定期定额征收税款的。不管你是否有收入,必须按期缴纳定税,除非你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报停业登记。至于要交多少税,就要看税务机关核定你的营业额(或销售额)是多少。一般税务局会进行实地调查,确定定额,并下达“核定定额通知书”给你的。其内容除告知你核定的营业额(或销售额)外,其他的内容就是我前面讲的4点的内容。
2、如果是建账户管理,税务机关根据你申报的收入、所得额等计算缴纳税款。具体的计算方法、计税依据、适用税率我前面已经告知。如果没收入要求你缴税是不合法的。如果你未申报,且税务机关要求你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税务机关有权核定你的税款。
二、我国现行税收实体法有几种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制定了大量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1、按照法律效力划分,分为根本法与普通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他法律都是普通法;
2、按照内容进行划分,分为实体法与程序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具体规定权利义务的是实体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是规定法律执行的程序的属于程序法。
3、按照效力作用的范围,分为国内法与国际法。我国立法机关制定的在国内范围适用的都是国内法,而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适用于不同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属于国际法。
4、国内按照法律部分划分有七类法:宪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社会和环境保护法。
2011年3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吴邦国同志向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庄严宣布,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三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因此,我国一般的法律分类是按照法律部门进行划分的:
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相关法是与宪法配套、直接保障宪法实施的宪法性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民族区域自治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立法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国旗法》、《国徽法》等。
2、民法商法
我国目前尚无一部较完整的民法典,而是以《民法通则》为基本法律,辅之以其他单行民事法律,包括《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拍卖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等。目前我国商法主要有《公司法》、《保险法》、《票据法》、《证券法》等。
3、行政法
一般行政法是指有关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责任等一般规定的法律法规,如《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特别行政法是指适用于各专门行政职能部门管理活动的法律法规,包括国防、外交、人事、民政、公安、国家安全、民族、宗教、侨务、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医药卫生、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4、经济法
创造平等竞争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方面的法律,我国现已制定《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等。国家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方面的法律,我国现已制定《预算法》、《审计法》、《会计法》、《中国人民银行法》、《价格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个人所得税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等。
5、社会法
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红十字会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等。
6、刑法
包括1997年3月14日修订后的《刑法》和此后的刑法修正案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有关惩治犯罪的决定等。
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主要有《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仲裁法》等。
三、税收管理法属于税收实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不是实体法,他属于程序法。税收上的程序法指的是税款征纳和税收管理方面的法律规范,规定的是国家征税权行使程序和纳税人纳税义务履行程序。主要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法上的实体法指的是针对税制、课税对象、纳税义务人、税率等实体方面的法律规范,规定的是征纳双方的实体权利和义务,目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增值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等关于各税种的法律规范。
四、现行18种税收实体法规是什么
财务法律制度一览
一、会计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二、会计制度
1、企业会计制度 2、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3、城市合作银行会计制度 4、物业管理企业会计制度 5、医院会计制度 6、保险公司会计制度 7、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 8、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9、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10、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11、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12、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13、中小学校会计制度 14、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 15、测绘单位会计制度 16、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三、财务制度
1、企业财务通则 2、金融企业财务制度 3、物业管理企业财务规定 4、证券公司财务制度 5、关于对《证券公司财务制度》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的通知 6、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7、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8、医院财务制度 9、地质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10、地质勘察单位财务制度 11、工商行政管理单位财务管理办法 12、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13、关于执行《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14、计划生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15、文物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16、体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17、农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18、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19、高等学校财务制度 20、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21、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22、测绘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国家物质储备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四、会计准则
1、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2、企业会计准则 3、关于深化企业会计核算的制度改革、实施会计准则的意见 4、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5、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 6、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企业会计准则——收入 8、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 9、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 10、企业会计准则——投资 11、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12、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 13、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 14、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 15、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 16、企业会计准则——租赁 17、企业会计准则——中期财务报告 18、企业会计准则——存货 19、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
五、审计准则
1、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序言 2、独立审计基本准则 3、独立审计具体准则(27条) 4、独立审计实务公告(10条
六、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1、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 2、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 七、会计核算方法
1、汽车运输企业内部单车承包租赁产权转让经营会计核算办法 2、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 3、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计核算办法 5、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 6、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 7、事业单位住房基金和离退休经费会计核算规定 8、物业管理企业会计核算补充规定 9、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补充规定 10、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 11、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
八、会计处理规定
1、关于企业处理期初库存纳税问题有关会计核算的通知 2、关于将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3、关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4、关于上市公司会计处理补充规定的通知 5、邮电通信企业市话初装基金会计处理规定 6、邮电通信企业邮电附加费会计处理的规定 7、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 8、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 9、企业代国家储备棉花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10、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11、关于自产自用的产品视同销售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复函 12、关于企业资产评估等有关会计处理通知 13、保险公司保险保障基金会计处理办法 14、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 15、企业基建业务会计处理办法 16、企业探矿权采矿权会计处理规定 17、地质勘查单位探矿权采矿权会计处理规定 18、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19、就业机构就业经费会计处理规定 20、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问题解答 21、车辆购置税会计处理规定 22、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23、公开发行证券的商业银行有关业务会计处理补充规定 24、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会计处理规定 25、保险公司个人抵押贷款保险等业务会计处理规定 26、关于新增粮食财务挂账和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会计处理问题的通知 27、关于下发民航国内航线客运收入联营会计处理办法的通知 28、关于改变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和方法的会计处理规定 29、股份有限公司税收返还等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30、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和接受捐赠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31、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暂行办法 33、关于印发《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34、财政部关于印发《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 35、关于执行《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问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复函
九、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
1、《企业会计制度》实施范围有关问题的规定 2、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制度》有关准则问题解答 3、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问题解答 4、国有企业申请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程序及报送材料的规定 5、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 6、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
十、其他会计制度
1、财政部关于彩票发行与销售机构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2、财政部关于修改事业单位事业支出核算内容的通知 3、财政部关于印发《保险公司投资连结产品等业务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4、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5、关于贯彻实施《会计法》加强会计监督的意见 6、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 7、关于对契税会计处理办法请示的复函 8、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章程 9、国务院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 10、关于短期投资收益核算问题的复函 11、关于社会保险基金暂收款等有关会计问题的复函。
五、现行18种税收实体法规有哪些
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有哪些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一、宪法及宪法相关法(39件)
1.宪法(1982年)
宪法修正案(1988年)
宪法修正案(1993年)
宪法修正案(1999年)
宪法修正案(2004年)
2.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1954年)
3.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1979年,1982年修正、1986年修正、1995年修正、2004年修正)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1979年,1982年修正、1986年修正、1995年修正、2004年修正)
5.人民法院组织法(1979年,1983年修正、1986年修正、2006年修正)
6.人民检察院组织法(1979年,1983年修正、1986年修正)
7.国籍法(1980年)
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1982年)
9.国务院组织法(1982年)
1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1983年)
11.民族区域自治法(1984年,2001年修正)
1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的决定(1984年)
13.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1986年)
1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1987年)
1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授予军队离休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的规定》的决定(1988年)
附:关于授予军队离休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的规定
1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1989年)
17.集会游行示威法(1989年)
18.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1989年)
19.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0年)
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
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
附件三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
20.国旗法(1990年)
21.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1990年)
22.缔结条约程序法(1990年)
23.国徽法(1991年)
24.领海及毗连区法(1992年)
2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1992年)
26.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3年)
附件一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
附件二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
附件三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
27.国家赔偿法(1994年)
28.法官法(1995年,2001年修正)
29.检察官法(1995年,2001年修正)
30.戒严法(1996年)
31.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1981年,1996年修订,修改为现名称)
32.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1996年)
33.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1998年)
34.村民委员会组织法(1998年)
35.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1999年)
36.立法法(2000年)
37.反分裂国家法(2005年)
38.外国中央银行财产司法强制措施豁免法(2005年)
39.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2006年)
(二)民法商法(32件)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79年,1990年修正、2001年修正)
3.商标法(1982年,1993年修正、2001年修正)
4.专利法(1984年,1992年修正、2000年修正)
7.外资企业法(1986年,2000年修正)
8.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1988年)
9.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1988年,2000年修正)
10.著作权法(1990年,2001年修正)
12.海商法(1992年)
13.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
1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3年)
15.公司法(1993年,1999年修正、2004年修正、2005年修订)
16.商业银行法(1995年,2003年修正)
17.票据法(1995年,2004年修正)
18.担保法(1995年)
19.保险法(1995年,2002年修正)
20.拍卖法(1996年,2004年修正)
21.合伙企业法(1997年,2006年修订)
22.证券法(1998年,2004年修正、2005年修订)
23.
24.个人独资企业法(1999年)
25.招标投标法(1999年)
26.信托法(2001年)
27.农村土地承包法(2002年)
28.证券投资基金法(2003年)
29.电子签名法(2004年)
30.企业破产法(2006年)
31.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06年)
(三)行政法(79件)
1.公安派出所组织条例(1954年)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的决议(1957年)
附: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国务院关于华侨捐资兴办学校办法的决议(1957年)
附:华侨捐资兴办学校办法
4.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
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的决议(1978年)
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的决议(1979年)
附: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
7.学位条例(1980年,2004年修正)
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的决议(1980年)
附: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
9.海洋环境保护法(1982年,1999年修订)
10.文物保护法(1982年,1991年修正、2002年修订、2007年修正)
11.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1996年修正、2008年修定)
12.兵役法(1984年,1998年修正)
13.药品管理法(1984年,2001年修订)
14.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1985年)
15.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1985年)
16.义务教育法(1986年,2006年修订)
17.国境卫生检疫法(1986年,2007年修正)
18.海关法(1987年,2000年修正)
19.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年,1995年修正、2000年修订)
20.档案法(1987年,1996年修正)
21.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1988年,1994年修正)
22.保守国家秘密法(1988年)
23.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年,2004年修正)
24.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2004年修订)
25.环境保护法(1989年)
26.军事设施保护法(1990年)
27.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1990年,2000年修正)
28.人民警察警衔条例(1992年)
29.测绘法(1992年,2002年修订)
30.国家安全法(1993年)
31.科学技术进步法(1993年,2007年修订)
32.教师法(1993年)
33.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2007年修正)
34.母婴保健法(1994年)
35.监狱法(1994年)
36.人民警察法(1995年)
37.教育法(1995年)
38.预备役军官法(1995年)
39.体育法(1995年)
40.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2004年修订)
41.食品卫生法(1995年)
42.行政处罚法(1996年)
43.律师法(1996年,2001年修正、2007年修订)
44.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1996年)
45.职业教育法(1996年)
46.枪支管理法(1996年)
47.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
48.人民防空法(1996年)
49.国防法(1997年)
50.行政监察法(1997年)
51.建筑法(1997年)
52.献血法(1997年)
53.防震减灾法(1997年)
54.消防法(1998年)
55.执业医师法(1998年)
56.高等教育法(1998年)
57.行政复议法(1999年)
58.气象法(1999年)
59.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0年)
60.现役军官法(1988年,1994年修正、2000年修正,修改为现名称)
61.国防教育法(2001年)
62.防沙治沙法(2001年)
63.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01年)
64.科学技术普及法(2002年)
65.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
66.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
67.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
68.海关关衔条例(2003年)
69.居民身份证法(2003年)
70.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
71.行政许可法(2003年)
72.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2007年修正)
73.公务员法(2005年)
74.治安管理处罚法(2005年)
75.公证法(2005年)
76.护照法(2006年)
77.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
78.城乡规划法(2007年)
79.禁毒法(2007年)
(四)经济法(54件)
1.华侨申请使用国有的荒山荒地条例(1955年)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1980年)
附: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
3.个人所得税法(1980年,1993年修正、1999年修正、2005年修正、2007年两次修正)
4.海上交通安全法(1983年)
5.统计法(1983年,1996年修正)
6.森林法(1984年,1998年修正)
7.会计法(1985年,1993年修正、1999年修订)
8.草原法(1985年,2002年修订)
9.计量法(1985年)
10.渔业法(1986年,2000年修正、2004年修正)
11.矿产资源法(1986年,1996年修正)
12.土地管理法(1986年,1988年修正、1998年修订、2004年修正)
13.邮政法(1986年)
14.水法(1988年,2002年修订)
15.标准化法(1988年)
16.进出口商品检验法(1989年,2002年修正)
17.铁路法(1990年)
18.烟草专卖法(1991年)
19.水土保持法(1991年)
20.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1991年)
21.税收征收管理法(1992年,1995年修正、2001年修订)
22.产品质量法(1993年,2000年修正)
23.农业技术推广法(1993年)
24.农业法(1993年,2002年修订)
25.注册会计师法(1993年)
2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的决定(1993年)
27.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1994年)
28.预算法(1994年)
29.对外贸易法(1994年,2004年修订)
30.审计法(1994年,2006年修正)
31.广告法(1994年)
32.中国人民银行法(1995年,2003年修正)
33.民用航空法(1995年)
34.电力法(1995年)
35.煤炭法(1996年)
36.乡镇企业法(1996年)
37.公路法(1997年,1999年修正、2004年修正)
38.动物防疫法(1997年,2007年修订)
39.防洪法(1997年)
40.节约能源法(1997年,2007年修订)
41.价格法(1997年)
42.种子法(2000年,2004年修正)
43.海域使用管理法(2001年)
44.政府采购法(2002年)
45.中小企业促进法(2002年)
46.港口法(2003年)
47.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3年,2006年修正)
48.农业机械化促进法(2004年)
49.可再生能源法(2005年)
50.畜牧法(2005年)
51.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
52.反洗钱法(2006年)
53.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
54.反垄断法(2007年)
(五)社会法(17件)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1978年)
附: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决议(1981年)
附: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3.残疾人保障法(1990年)
4.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年,2006年修订)
5.工会法(1992年,2001年修正)
6.妇女权益保障法(1992年,2005年修正)
7.矿山安全法(1992年)
8.红十字会法(1993年)
9.劳动法(1994年)
10.老年人权益保障法(1996年)
11.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999年)
12.公益事业捐赠法(1999年)
13.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
14.安全生产法(2002年)
15.劳动合同法(2007年)
16.就业促进法(2007年)
17.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年)
(六)刑法(1件)
刑法(1979年,1997年修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1998年)
刑法修正案(1999年)
刑法修正案(二)(2001年)
刑法修正案(三)(2001年)
刑法修正案(四)(2002年)
刑法修正案(五)(2005年)
刑法修正案(六)(2006年)
(七)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7件)
1.刑事诉讼法(1979年,1996年修正)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行使刑事管辖权的决定(1987年)
3.行政诉讼法(1989年)
4.民事诉讼法(1991年,2007年修正)
5.仲裁法(1994年)
6.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1999年)
7.引渡法(2000年)
六、税收实体法包括哪些法
1、《税收征管法》的法律效力大于《营业税暂行条例》和《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等法规
2、从税法原理来看,《营业税暂行条例》属于税收实体法,而《税收征管法》则属于税收程序法。税收程序法的作用之一就是保障实体法的实施,弥补实体法的不足,若对无息出借的经济行为直接依据税收征管法处理则值得商榷。从法律惯例来说,针对一项经济行为计算征收税款一般适用实体法,税务机关、纳税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由程序法原则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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